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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 催生60余家公司

时间:2019-05-28

本报讯(记者 蒋君芳 朱雪黎 祖明远 雷)5月15日,记者在实验室见到了有多重身份的李建军。2016年开始,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教授李建军的工作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除了授课、科研外,他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到一家科技企业的发展中。

身份的转变,靠的是真正确权到手中的科研成果。8年左右的科研攻关,李建军带领的团队掌握了比较成熟的烟气脱硫技术,并以此项技术为核心,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而这家公司成立背后的重要推力,正是成都探索的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在这一项改革经验的指导下,李建军团队与校方按照85:15分配成果转化的效益。

这一改革从成都走向全省。截至2018年底,我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扩大到省内45个单位,累计共享确权400余项,累计注册成立60余家高科技创业公司,带动社会投资30亿元。目前,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经验已被国务院推广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

科技成果转化难、转化率低是长期困扰我国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难题瓶颈。我省专利申请和授权量长期居全国前列、西部第一,但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约10%,远低于发达国家40%-60%的平均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在操作过程中一直有不少问题和挑战。”成都市发展改革委全面创新改革综合处相关负责人举例说,比如价值评估方面,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将专利许可或转让给企业并产生了较大的商业价值,但可能会受到国有资产流失或低价出售的质疑,这使得成果所属单位及其负责人“不敢转”,宁愿将科技成果“锁在抽屉里”。

困难不少,但打破技术成果走出实验室实现产业化的“玻璃门”势在必行。2015年,我省提出“以科技成果权属为突破口,完善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制度,打通成果转化通道”,要求“开放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试点,明确科技人员与所属单位是科技成果权属的共同所有人”。同年底,成都市出台相关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

随后,出现第一个吃螃蟹的人。2016年1月,西南交通大学研究制定《西南交通大学专利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学校与职务发明人可以按照“三七开”的比例共同申请专利,也可以按同样的比例分割学校持有的职务发明专利。

一组明显的对比数据,显示出改革的力量:2010年至2015年,西南交通大学只有14项专利转让、许可。但专利管理规定发布一年多,该校就有超过160项职务发明专利完成分割确权,16家高科技创业公司成立,带动社会投资11亿元。

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改革内容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不同的科研成果,使用的科研经费、学校资源不同,我们在为每一项职务发明专利确权时,都会更加有针对性的考量,职务发明人可享有50%-90%的浮动成果所有权权属比例。”四川大学科研院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部副部长高德友介绍,为了鼓励职务发明人在川内转化成果,学校专门又拿出一部分比例奖励职务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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