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静宇) “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一种监管方式。近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正式印发,意味着我市正式启动市场监管领域16个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设。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在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实施意见》安排,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16个部门已建设并使用的工作平台将与成都市智慧监管平台整合融合,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
“由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各抽查发起部门,有效整合重复检查事项,合理安排检查时段等,避免重复检查,防止执法扰企。”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频次,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的重点监管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对投诉举报多、信用积分低、风险突出的监管对象,提高抽查比例、频次,既确保抽查的覆盖面,又突出精准监管、重点监管。
《实施意见》要求,抽查结果要及时、统一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和成都信用网等平台对外公示,供社会公众及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