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达州6月7日讯(记者 余开洋)6月6日8时40分左右,渠县人民法院门口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案发后,渠县公安局立即开展案侦工作,并第一时间将涉案人员挡获。当天下午,渠县公安局发布了针对此事的警情通报。
据通报,2019年6月6日8时40分左右,渠县人民法院门口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案发后,渠县公安局立即开展案侦工作,并第一时间将涉案人员挡获。
通报称,经初查,罗某某(女、37岁、渠县流溪乡人)因家庭矛盾向渠县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其丈夫董某某(男、40岁、通川区人)因其对离婚诉讼怀恨在心,遂携带菜刀在渠县人民法院门口将罗某某砍伤。目前,伤者正在渠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请广大网民不要发布和轻信未经警方证实的信息,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照片和视频,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影响。渠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渠县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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