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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天府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时间:2019-06-11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天府新区时重要指示精神,规划好建设好天府新区,打造新的增长极,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推动天府新区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天府新区发展的新定位新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坚持“生态优先、产城融合,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全面开放、深度合作,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原则,充分发挥天府新区在“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重要节点作用,突出公园城市特点,充分考虑生态价值,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努力将天府新区打造成为宜业宜商宜居宜游的公园城市、西部地区最具活力的新兴增长极、面向全球配置资源的内陆开放经济高地,为做强成都“主干”、引领带动全省区域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公园城市形态初步形成,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中高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500亿元,综合实力在国家级新区中提档升位,对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作用初步显现。到2035年,建成具有世界知名度的公园城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万亿元,综合实力进入国家级新区前列,成为新时代公园城市典范和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发展样板。

  二、重点任务

(三)加强全域规划管理。由成都市统筹天府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功能定位与产业布局。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生态和农业用地占比不低于70%。结合“三线一单”,科学开展资源与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按照“多规合一”要求,推动全域规划同城、基础同网、功能同质、品质同档、管理同标。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四)打造优美自然生态环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区域内山林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治理全域水系,加快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天府绿道建设,构建生态、功能、交通、产业、生活“五大绿色体系”。健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机制,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构建以轨道交通为主的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成都天府站,推进益州大道南延线、梓州大道南延线建设,实现全域公交一体化运行。实施电力、燃气、供水、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提能改造。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

(六)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创新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打造乡村振兴发展典范。合理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城镇,适度控制开发建设规模。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构建跨村组的扁平化管理体制。鼓励依法依规利用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农商文旅融合的新业态、建设租赁性住房。选择1至2个乡镇整镇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试点。

(七)加快集聚创新要素。深化拓展全面创新改革,打造国家级新区“双创”升级版。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争取布局综合性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沿引领技术创新平台布局成都科学城。加快建设眉山创新谷、眉山加州智慧城。规划建设天府新区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科幻产业基地。建设开放共享、军民共用的仪器共享平台、技术创新平台和技术转移中心,打造全省军民融合创新核心示范区。吸引国际一流高校和研究机构在天府新区创办研究院、专家工作站、成果转化中心。

(八)加快发展高端高新产业。高起点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等高端高新产业,前瞻性布局机器人、基因工程、无人驾驶、“智慧+”等未来产业,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信息服务、高端软件、会展博览、科技服务、文化创意、金融科技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和省级重大功能性项目、创新示范项目优先布局。实施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工程,加快天府中心、西部博览城、成都科学城、天府文创城、中日国际康养城建设。

(九)优先发展数字经济。大力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编制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纳入全省首台套政策。高标准规划建设数字基础设施,着力发展工业互联网平台,打造数字经济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培育数字经济领域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积极创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将成都科学城建设成为全省数字经济示范基地。支持围绕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和运用开展创新探索,形成数据驱动经济发展新形态。

(十)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加快建设天府中央商务区,优化提升总部经济、会展博览、国际交往、生态公园等功能,打造成都未来城市新中心。打造特色鲜明的总部经济企业集群。加快形成中西部地区能级最高、功能最优、环境最美的总部经济集聚区。实施西部博览城会议展览一体化运营管理,支持策源培育品牌展会。

(十一)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深入开展能源资源、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国际投资合作,引导企业参与国际产业分工。推动国家(区域)间政府合作项目优先布局天府新区。支持建设跨境并购服务中心、外来企业投资服务中心。积极探索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深化服务贸易创新试点,提升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国际结算、现代物流、航空服务等新领域竞争力。

(十二)全面提升国际交往功能。鼓励新进驻川的国际组织、国际知名机构和企业优先落户天府新区,推进中国―欧洲中心和“一带一路”经济联络基地建设。探索建设“两国双园”“多国多园”,加快建设中法、中意、新川等国际合作园区。加快建设天府国际会议中心、中国(四川)―东盟自由贸易合作中心,积极争取举办国家主场外交重大活动,承接国际友城和友好合作关系城市项目。承办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会议、文化交流和体育赛事等活动。建设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

(十三)持续深化区域交流合作。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的协同联动,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加快建设川港创意产业园、川港合作示范园、蓉港青年创新创业梦工场、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眉山产业园。建设“五区协同”总部基地,落户的跨区域合作项目享受“飞地经济”、合作园区有关政策。加快建设成都、眉山合作产业园区。

(十四)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用好用活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对标国际经贸规则,加快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落实投贷联动试点等自贸试验区改革试验任务。支持眉山片区创建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用好外商投资准入“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两个负面清单,加大外资引进力度。依托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双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开放载体,推进通关监管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十五)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对标世贸组织国际贸易规则、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等指标体系,构建体现“一带一路”倡议精神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国际仲裁体系、法律服务体系。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进一步削减进出口环节制度性成本、压缩整体通关时间,推动口岸提效降费,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探索推行行政审批跨市“无差别化”受理,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商务诚信体系,探索建立覆盖所有机构和个人的诚信账户。

(十六)探索智慧城市管理新模式。系统推行交通、安全、环卫等领域的智慧城市管理解决方案,加快布局以5G和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为核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开展大数据应用综合性试验,推动建设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的大数据中心,建设“城市大脑”。建立高效联动智能的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十七)构建新型住房供给体系。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规模,以保障区域内稳定就业人员住房刚性需求及合理改善性需求为重点,实施差别化、精准化引导和调控政策。鼓励重大产业项目配套建设职工保障住房。将符合条件的天府新区居民搬迁安置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十八)建立健全优质高效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教育发展体制机制,积极引入国际国内优质教育资源,设立省级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规划建设社区养老、托幼早教创新服务体系,打造“一老一小”服务创新示范区。积极推动部属医院和省属重点医院设立分院、联合办医,鼓励港澳台资设立独资医疗机构。高标准规划建设省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高质量建设全民体育健身设施。

(十九)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9年至2022年,省财政给予天府新区转移支付补助,由成都市、眉山市统筹安排用于天府新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公益性项目和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统筹相关转移支付,对天府新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才引进、公共服务等领域给予支持。对投资规模特别大、影响特别深远、贡献特别突出的符合规划的重大产业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成都市、眉山市要继续加大对天府新区成都片区和眉山片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增加对成都片区和眉山片区转移支付规模,着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态工程和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

(二十)深化投融资改革。全省年度新增债券额度分配向天府新区倾斜。积极支持天府新区专项债券发行,优先审核项目入库、优先安排债券发行。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内探索以天府新区名义单独发行集合专项债券。充分考虑项目还款周期,灵活匹配地方政府债券期限结构,探索发行10年期以上超长期限债券。对在区域内取得银保监部门开业批复新增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省财政按其注册资本金规模分档测算给予一次性补助。根据天府新区发展需求,适时组建各类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放开对民营资本的准入限制。支持区域内企业发行优质主体企业债、公司债和在境外发债。鼓励区域内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省财政按其融资规模一定比例给予激励补助。支持股权众筹融资等创新业务先行先试。加快发展天府国际基金小镇。

(二十一)切实加强用地保障。建立天府新区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实行单列管理,建设占用耕地在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可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易地占补平衡。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区域内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实行按需保障。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逐步建立以产出为导向的土地资源配置管理制度,提高产业用地亩均产值。创新“混合用途”供地方式,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可按主用途确定供地方式,但含有商品住宅的用地,一律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

(二十二)创新招才引智机制。加快探索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资源的新模式,研究制定高端人才引进专属政策。赋予区域内科研机构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权,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科技人才按规定在区域内兼职兼薪、按劳取酬。加强与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的战略合作,通过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产学研合作平台引进高科技人才。

  三、组织保障

(二十三)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完善天府新区管理体制,在完善功能区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探索过渡到城市管理体制。成都市、眉山市加强成都片区、眉山片区各板块的统筹协调,逐步实现规划、建设、经济、社会事务一体化管理。探索按设区市计划单列,承接更多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确需由省级综合平衡的管理事项,重要情况天府新区可直接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同时抄送成都市、眉山市。完善大部门制运行模式,在机构限额内灵活设置内设机构,建立扁平化行政管理机制。推动出台天府新区管理条例。

(二十四)落实主体责任。成都市、眉山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管委会和眉山党工委、管委会承担具体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建设发展任务、改革创新举措有效实施。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切实加强对天府新区建设发展的工作指导,完善具体支持政策措施,形成推动天府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二十五)强化考核评价。构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健全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建立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容错纠错的政绩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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