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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男子驾驶无牌三轮被罚 叫来车主理论两人双双被拘

时间:2019-06-11

民警被咬伤口

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11日讯(记者 张宇)今日,记者从成都交警五分局获悉,一男子在驾驶无牌三轮车被民警挡下检查时暴力阻碍民警执法咬伤民警,将被处以最高15天的刑事拘留。

2019年6月11日上午9时30分,何某驾驶轻便三轮摩托车从富森美家居出发,准备前往位于熊猫大道对面的工厂,当车辆行驶至熊猫大道时被执勤民警挡下检查。

检查中民警发现,何某驾驶的这辆轻便三轮车并没有依法登记上牌,属无牌车辆上路行驶。驾驶人何某也无法出示有效的驾驶证件。询问中,何某称自己从未办理过驾驶证,这辆三轮摩托车是自己工作的厂里用来送货的。想到今天送货的路程并不远,就在隔了一条街的对面,就驾驶厂里的轻便三轮摩托车出发了。

当民警现场给驾驶人何某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告知其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要将其依法传唤至交警五分局接受调查处理时。何某着急了,马上称这辆车是自己工作的厂里的,又不是自己的车,不关自己的事。边说边电话联系了工作地的负责人和车主谭某,要求谭某将车辆的发票和合格证赶紧拿过来。很快,车主谭某来到了现场,并情绪激动地要求民警要马上处理,不去分局接受调查处理。并坐到了自己的三轮摩托车上,任民警如何劝说也不下车,谭某越说越激动,并张口将执勤民警谢科的右手手腕处咬伤。随后,谭某被随后赶到的民警控制,并送至属地的白莲池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

目前,谭某因暴力阻碍民警执法,将被处以最高15天的刑事拘留。驾驶人何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时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需在车辆管理所依法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交警五分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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