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运输毒品罪案件在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开庭
本报讯 (记者 晨迪 文/图)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响,近日,一起运输毒品罪案件在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正式开庭。成都市人大代表、成华区人大代表、学校师生、媒体记者等数百人现场“零距离”旁听法院案件审理全过程,接受了一堂鲜活又深刻的禁毒法治教育课。
据悉,2018年12月26日,被告人张某随身携带一包白色晶体状物质(经称量,净重9.32克;经鉴定,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和一个装有白色晶体(经称量,净重4.13克;经鉴定,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的银质小筒,从简阳市乘坐一辆出租车到成都市区,途经成都市成南高速出站口时,张某被民警查获。民警当场从张某身上查获上述毒品并依法对其进行了扣押。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运输毒品罪。
经审理,成华区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而进行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成华区法院表示,法官把具有普遍教育意义和警示作用的毒品案件放到学校来办,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更以被告人的亲身经历,向学生展示了毒品是如何将一个正常人逐渐拖入违法犯罪的深渊,使得学生的警示教育、法治教育都更加生动、深刻。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法院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巡回审判的形式,增强在校学生禁毒、防毒意识,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希望学生都能自动自觉拒绝毒品,珍爱生命。
刚旁听完庭审的同学则表示,以前总觉得毒品离自己特别远,法院的审判,不仅是对被告人的一种惩罚和震慑,更是对我们心灵的敲击,我们大学生一定要摒弃对毒品的好奇心,不沾染毒品,提高自我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