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自贡6月15日讯(周亮 记者 徐昭磊)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原告徐某年近七旬,被告张某已逾八旬,两人独自生活。因被告张某在未与原告徐某商量的情况下,将两人积攒下的数万元借予其与前妻生育的儿子买房,此举惹怒了原告徐某,故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而且这已经是徐某第二次起诉要求离婚。
富顺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不仅涉及到徐某与张某的婚姻问题,可能还涉及两人离婚后的养老问题。承办法官辗转联系了双方的子女,先行了解双方的婚姻状况和现在的生活情况后,开庭前邀请双方子女到场确保子女真实了解此事。调解现场,承办法官再次向二老人及双方子女征求意见,尝试挽回二老的婚姻。
但二老人及其子女均支持双方离婚,法官本着尊重每一个人的婚姻意愿的原则,见劝和无望但离婚双方年龄实在太大,便着手了解劝导其离婚后的赡养问题。详细询问了离婚后双方的生活打算,叮嘱双方的子女要尽到赡养义务,要照顾好老人的精神生活,并告知二老人若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可以随时到法庭找法官帮忙调解甚至判处。在承办法官的真诚劝解下,双方子女均表示会把老人接去共同生活,不让其感到孤独,也方便照顾。该案在办理过程中,不但保障了老年人的婚姻自由,也落实了老年人今后的养老问题。调解结束后,年过八旬的张某紧紧抓住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谢谢你法官,你是真正的为我们着想,感谢你为我们想得这么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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