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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莫喝酒!男子醉驾撞伤人 拘役两个月罚五千元

时间:2019-06-16

  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14日讯(记者 刘佩佩)6月14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郫都区检察院获悉,进入六月份以来,夜间户外饮酒群众增多,但是一些驾驶人却认为自己驾驶技术好、酒量大,喝几杯酒不会有什么影响,将行车安全抛之脑后。张某某就因醉驾撞伤他人遭起了。

2019年,张某某和朋友聚会喝了几两酒。此后,驾驶私家车行驶至郫都区犀浦街道双铁广场前与对向行驶的轿车相撞致刘某某受伤,经鉴定,张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8.4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我国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张某某被郫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什么是醉酒驾驶?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驾车的后果?存在重大交通事故隐患,严重危及他人及自身安全;醉酒驾车即使正常行驶,一旦发生事故,也要承担一定的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对此类事故拒赔,醉酒驾驶将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危险驾驶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将被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医生、律师可以吊销执照,一些公职人员可以直接开除。如果家长醉驾被判刑,子女考公务员、考军警学校、入党都会受到限制。

与酒相关驾驶行为的相关处罚规定有哪些?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这些关于酒驾认识的误区请牢记:

我酒量大,开车时神志清醒,这不算酒驾吧?

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酒后挪车也算酒驾吗?

挪车也属于驾驶状态。饮酒后人的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都受到酒精的麻醉,这种情况下挪车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不特定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所以酒后挪车也属于酒驾。

酒后多喝水、嚼口香糖能稀释酒精含量吗?

酒后通过喝水、嚼口香糖仅仅能降低口腔中气体的酒精含量,而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是来自肺部的气体,所以不能稀释酒精含量,最终的认定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鉴定为标准。

郫都区检察院提醒广大市民,近几年酒驾查处力度加大,但总有人认为自己驾驶技术好、酒量大,几杯酒而已,不会有什么事,酒后冒险驾车发生事故,给他人造成身体、财产损失,也可能将自己送上法庭接受审判。因此,切记酒后莫开车,开车莫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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