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019年3月24日,被告人王某某拉拽公交车司机,致使车内7名乘客受伤,两辆车受损。日前,检察机关已对王某某提起公诉,旌阳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建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4至6年有期徒刑。这也是德阳首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还就公交车驾驶员在应对紧急情况时行为语言不规范、公交车车内安全设施不够完善,对涉事的德阳市裕兴公交公司发出了检察建议。
10日下午,德阳市裕兴公交公司办公室主任于圣告诉记者,事件发生后,公交公司对当事公交司机廖某作出停岗学习的处理,至于增加车内安全设施,已报请上级批复。
案情回顾
嫌公交车慢 男子拉拽司机致两车相撞
3月24日一早,一辆德阳3路公交车从旌阳区柏隆镇发车,开往德阳市区。61岁的王某某在德阳市区某商场上班,像往常一样,他乘坐3路公交车进城。
“我们在摆条(方言,意为聊天),他说今天要晚,我说晚几分钟没关系。”阮先生当时也在3路公交车上,他回忆,当他上车时,王某某还曾让他和另外一名乘客一起挤着坐,他没同意,便站在王某某身边。
认为司机行车速度慢的并不止王某某一人,在行车途中,多名乘客表达了不满。当车辆行驶至德阳市青衣江路上跨立交桥附近时,车载监控视频显示,当时的时间为7时9分,行车速度为20公里/每小时左右。
“你慢嘛就不要开。”从车载监控视频中可以听到一名乘客的抱怨。公交司机驾驶员廖某笑着说:“哎哟,怪不到我。”随后,车厢中便传来了一名乘客的谩骂。
“听见别人也在说,他一下就火了。”阮先生回忆说。紧接着,言语上的不满升级为肢体接触。“你不开你就下来。”王某某坐在驾驶员身后的座位上,他伸手拉拽了驾驶员的右肩。“啥子啊,你说啥子啊?”驾驶员廖某一边驾车一边说。
阮先生说,紧接着,王某某便从他的腋下钻了过去,“我拉也拉不住。”王某某来到驾驶室右侧的护栏外,接连指着驾驶员说:“车停到,把车停到。”此时,驾驶员廖某朝王某某看了两眼,继续驾车前行。此时,车载监控视频显示的行车速度为16公里每小时。
随后,王某从驾驶室护栏下钻过,从侧面连续两次伸手拉拽驾驶员右肩,没有将驾驶员拉倒。王某某继而又对驾驶员进行拉拽,驾驶员被拉倒,侧卧在车内引擎盖上。当驾驶员爬起试图控制方向盘时,公交车与前方一辆货车发生碰撞。
提起公诉
公诉被告人 检方建议量刑4至6年
6月6日,旌阳区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月24日,被告人王某某搭乘3路公交车由柏隆镇前往德阳市区。公交驾驶员因天气有雾而行驶较慢。王某某认为驾驶缓慢会影响其准时上班,遂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与驾驶员理论,并拉拽驾驶员右肩,随后驾驶员与其发生激烈争吵。受到他人劝阻后,王某某又穿过公交车驾驶台护栏拉扯驾驶员手臂,导致驾驶员失去对公交车的控制。造成公交车与相向行驶的红色货车相撞,公交车内7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两辆车受损。
据了解,自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发生后,“两高一部”于2019年1月8日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旌阳区人民检察院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于2019年3月28日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对该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批准逮捕。经公安机关后续侦查后,王某某于2019年5月6日被移送旌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随后,旌阳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审查核实了全案证据材料,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鉴于被告人王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了量刑建议,建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4至6年有期徒刑。
检察建议
司机有过失 车内安全设施不到位
值得注意的是,旌阳区人民检察院还就公交车驾驶员在应对紧急情况时行为语言不规范、公交车车内安全设施不够完善,对涉事的德阳市裕兴公交公司发出了检察建议。
“通过车载监控视频,我们发现司机在车辆处于行驶状态时,有回头与王某某争吵的行为,语言有调侃。同时,司机在有条件靠边停车的情况下,没有按照应急规范来处理。”旌阳区检察院公诉科干警张伟告诉记者,在王某某首次拉拽时,当事司机应该立即发出警告,告知王某某其行为是违反相关法律的,而不是与王某某发生语言冲突。
张伟说,涉事公交车司机座位的安全带为两点式,不是斜拉固定式的安全带,属于安全设施不够完善的情况。公交车内应张贴警示标语,安装车内警示线及车内驾驶室隔离门。
张伟表示,对于存在的问题,检察院此前已向涉事公交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并组织公开宣告会。
6月4日,涉事公交公司就检察建议向检察院给出回复:制定服务规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将现有的两点式安全带更换为紧急锁止三点式安全带;在公交车内张贴警示标语,安装车内警示线及车内驾驶室隔离门;因事故车驾驶员的行为违反了安全操作规程,故对其作出全公司通报批评、扣除年终奖、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调离驾驶员岗位的处理。
6月10日下午,涉事的德阳市裕兴公交公司办公室主任于圣告诉记者,公司的应急处理操作规范,每个月都会组织驾驶员学习。3月24日事发后,当事公交司机廖某就被公司停岗学习。检察建议中提到的完善公交车内安全设施的问题,目前正在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王祥龙 王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