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庭铭)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在广元市签订《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合作协议》,标志着川陕两省建立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川陕两省将在长效协作机制建设、联合防控预警、联合应对处置等方面开展合作。双方约定两省生态环境部门明确联络员,每年至少召开 1次联席会议,通报交流环境风险联防联控相关工作,共同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在突发环境事件联合防控预警和应对方面,两省将实时共享流域上下游环境监测数据,特别是加大在每年汛期、枯水期等水污染事件易发期共享频次,切实做到跨省流域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预警、早准备。当发生水污染事件或流域水质出现异常,可能存在跨省上下游流域突发环境事件时,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应第一时间向相邻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本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事件原因、污染态势和处置情况等信息。一旦出现跨省环境突发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事发地应及时切断污染源,尽量将污染控制或消除在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结束后,对于造成跨省环境事件的肇事企事业单位,事发地生态环境部门应依法对其处罚及督查整改,并将后续情况通报给相邻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合作协议》就省际之间危险废物的处置、转移和对接达成一致意见。
目前,我省共签订应急联动协议110份,其中省级协议11份,市(州)级协议48份,县(市、区)级协议51份,基本实现行政区域、跨界流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