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报会现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4日讯(记者 李慧颖 摄影报道)今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召开7月例行新闻通报会,对我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推进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积极落实生态环境督察工作 组建督察人员库
6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分为总则、组织机构和人员、对象和内容、程序和权限、纪律和责任、附则,共六章42条。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了督察制度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等。
四川将严格执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拟将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仍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并参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模式,相应调整组成人员,在进一步加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的同时,新增统筹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职能。
同时,建立由省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人员和生态环境保护专家组成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人员库,并择优选取推荐部分人员参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今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人员将在人员库中进行抽选。此外,我省将按照五年一轮进行规划,分年度统筹安排和开展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采取例行督察、专项督察、派驻监察等方式开展工作,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督察实践中不断总结提升,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狠抓督察“回头看” 编制完成整改方案
截至6月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梳理的89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47项,其余正积极推进;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信访件涉及的9070个各类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8866个,整改完成率97.8%;省级环保督察发现的8924个问题中,已整改完成8626个,整改完成率96.7%;130个自然保护区内的1252个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1178个,整改完成率94.1%。
5月9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反馈意见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彭清华立即做出批示,要求分管省领导牵头负责抓好整改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省生态环境厅立即将反馈意见梳理为66项整改任务,其中,“回头看”整改任务清单共6大类46项任务,专项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共4大类20项任务。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部门管行业”的原则,明确责任单位、督导单位和编制格式要求,并指导各地各部门编制整改方案。6月20日,《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由省委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待批准后正式实施,目前整改工作已在推进落实过程中。
今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首次引入无人机等科技手段
记者还从现场获悉,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切实压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四川省2019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已经报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同意。目前,省环保督察整改办正在组织开展前期摸底排查、制定督察规范等相关工作,待督察进驻准备就绪后,在今年9月和11月分两批开展专项督察。
而今年将与往年有所不同。首先是督察形式不同,这次的督察在准备阶段主要以暗查暗访为主进行线索收集,进驻期间采取资料调阅、个别谈话、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督察。再次是督察重点有所调整。此次督察主要是督察以往各类督察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各地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当然环境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其他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情况也是一个重点。据了解,此次督察,将第一次在省级环保督察中引入无人机、快速检测等科技手段,全程拍摄视频资料,制作督察视频,在反馈会上播放,直观反映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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