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付过邮费,取件时却被告知还需要付取件费或者派件费,这样的尴尬事不知道你遇见过没有?
24日,四川省消委会举行通报会,对全省乡镇快递取件二次收费情况就行了通报。
快递服务网点普遍存二次收费
记者从通报会上获悉,七成受访者表示需自己到乡镇快递网点取件,三成以上受访者遇到过二次收费情况。71.6%的受访者表示所在乡镇收取快递需要自己到指定配送点取件;34.2%的受访者表示曾经被二次收费。另外,有8.2%的受访者表示遭遇过因延期取件而加收费用的情况。
同时快递服务网点普遍存在二次收费情况,涉及标称为申通、中通、韵达、圆通的网点占比较高。接受调查回答存在二次收费现象的受访者占比,标称申通的为52.14%,标称中通的为51.95%,标称韵达的为51.86%,标称圆通的为50.68%。
而二次收费数额多在1至3元之间,八成以上受访者付费后没有收到发票或收据。收费“1至3元”的情况最普遍,占比约为45.2%;其次是“根据快递大小付费”,占比26.8%。此外,收费“3至5元”占比20.5%。86.3%的受访者表示付费后快递网点没有提供发票或收据。
网上购物免运费 取件却要交5元钱
同时四川省消委会还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
2018年5月9日,广元剑阁县鹤龄镇郭先生投诉称,在2018年4月28日前往标称百世快递取件时,被快递点收取2元的取件费,每次向公司投诉都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希望能解决快递二次收费问题。
2018年7月18日,宜宾市屏山县龙华镇范先生投诉称,龙华镇标称圆通快递和韵达快递代收点取件收费太高,在没有详细解释说明的情况下,将取件费由2元涨至3元起价,稍微大一点的快件要收费5到10元。
2018年9月13日,达州市渠县有庆镇何女士投诉称,自己网上购物免运费,取件却要交纳5元钱。何女士提供的快递单号涉及中通和圆通两家快递公司。
省消委会表示,乡镇快递二次收费现象,快递服务公司未告知发件人(商家)和消费者的情况下,强制收费,既违反了与发件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同时又对消费者造成利益损害,构成消费侵权。
下一步四川省消委会将与行业主管部门一起对乡镇快递二次收费涉事经营者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另外大部分快递企业在乡镇的经营业务单一,尤其在消费者相对分散的农村,网点可持续盈利能力较差,容易产生违法二次收费。
因此,企业需要及时调整经营理念,扩宽经营思路,开拓新的领域。从目前农村快递派送现状看,派送与其他商业服务融合发展是一个方向。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林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