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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18年省级决算的报告

时间:2019-07-30

关于四川省2018年省级决算的报告

2019年7月23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财政厅厅长 陈炜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2018年省级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8年省级决算情况

2018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和审查意见,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经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在此基础上,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决算情况总体较好。2018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11亿元,为预算的105.3%,增长9.3%;支出9707.5亿元,完成预算的95.9%,增长11.6%。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3828.8亿元,为预算的347.9%;支出4033.7亿元,完成预算的93.8%。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8.2亿元,为预算的112.6%;支出77.5亿元,完成预算的93.5%。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691.6亿元,为预算的107.4%;支出3873.3亿元,完成预算的97.9%。根据《预算法》第七十九条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三十七条,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1.3亿元,为预算的107.5%,增长9.9%;加上中央补助4816.2亿元、上年结转160.2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231.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7亿元、调入资金等230.9亿元,收入总量为7386.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4.4亿元,完成预算的89.4%,增长15%;加上补助市县4361.4亿元、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948.5亿元、上缴中央15.4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9.7亿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务等258.2亿元,支出总量为7217.6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转资金169.3亿元。省级实现收支平衡。

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0.1亿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在途收入入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2.8亿元,主要是清理收回存量资金相应冲减支出。

收入决算具体情况是:税收收入662.3亿元,为预算的107.7%;非税收入129亿元,为预算的106.7%。其中,增值税(含营业税)369.6亿元,为预算的103.9%;企业所得税148.3亿元,为预算的109.6%;个人所得税59.2亿元,为预算的108%。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3亿元,完成预算的97.3%;交通运输支出180.4亿元,完成预算的99.2%;教育支出155.8亿元,完成预算的88.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1亿元,完成预算的78.8%;公共安全支出77.3亿元,完成预算的91.2%;农林水支出35.1亿元,完成预算的9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6亿元,完成预算的6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1亿元,完成预算的54.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6亿元,完成预算的79.3%;科学技术支出19.2亿元,完成预算的86.2%;节能环保支出16.2亿元,完成预算的90.4%;住房保障支出15.4亿元,完成预算的93.9%。2018年当年省级没有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

2018年,省级累计下达市县各项补助4361.4亿元,增长9.5%。其中:税收返还174.5亿元,下降19.2%,主要是金融保险业增值税下划引起的税收返还减少,占省对下补助的4%;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418.6亿元,增长10.5%,占比为55.5%;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768.3亿元,增长12%,占比为40.5%。

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的预备费19.5亿元主要用于: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制作光荣牌0.8亿元,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7亿元。

2018年初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50.2亿元,加上按规定转入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超收收入55.5亿元、未使用的预备费18.7亿元、调入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部分的政府性基金和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等125.5亿元后,2018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49.9亿元。

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160.2亿元,其中:省本级使用91.6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68.6亿元。2018年省级预算周转金规模没有发生变化,周转金余额仍为5552万元。

2018年省级结转资金169.3亿元,主要包括:卫生、计生和社保方面39.2亿元,资源勘探、国土、城乡社区和住房保障方面27.2亿元,教育和科技方面23亿元,文化和体育方面6.9亿元,节能环保、交通运输和商业服务业方面4.2亿元,农林水和粮油储备方面3.4亿元,一般公共服务和其他社会管理等方面65.4亿元。

2018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7亿元,比预算减少1.2亿元,主要是各部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加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3亿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4亿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亿元),比预算减少0.8亿元;公务接待费0.4亿元,比预算减少0.4亿元。

2018年,下达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60亿元,其中:省本级使用34.9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25.1亿元。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主要包括:乐山至西昌高速公路马边至昭觉段5.5亿元,截至2018年底2个控制性工程隧道累计进洞300米,剩余路段施工便道等临建设施已开工建设;成都天府国际机场4亿元,截至2018年底机场航站楼基础和地下结构已基本完成;岷江龙溪口航电枢纽工程3亿元,2018年底正在开展征地移民相关工作;甘孜机场3亿元,截至2018年底飞行区工程和航站区工程航站楼主体已基本完成,机场已开始进行飞行校检;大桥水库灌区二期工程1.2亿元,截至2018年底太和隧洞“三通一平”工程已开展建设。

(二)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1.8亿元,为预算的118.6%;加上中央补助98.3亿元、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52.5亿元、上年结余等26.4亿元,收入总量为113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3.1亿元,完成预算的87.4%;加上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952.5亿元、补助市县75.6亿元、按规定将基金结转规模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亿元,支出总量为1125.5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总量后,省级结余资金13.5亿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0.1亿元,主要是库款报解整理期在途基金收入入库。基金支出增加120万元,主要是整理期账务调整。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民航发展基金支出58.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农网还贷资金支出17.2亿元,完成预算的94%;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7亿元,完成预算的75.4%;港口建设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8亿元,完成预算的99.7%。

(三)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5亿元,为预算的104.9%;加上上年结转2.8亿元、中央补助4.2亿元,收入总量为16.5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7亿元,完成预算的97.7%,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亿元。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省级结转资金0.8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补充省属国有企业资本金9.1亿元,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一次性补助4.3亿元。

(四)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06.5亿元,为预算的108.9%;加上上年滚存结余3291.5亿元,收入总量为6398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支出2630.6亿元,完成预算的97.7%。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后,省级滚存结余3767.4亿元,其中:当年结余475.9亿元(结余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结余)。

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254.8亿元、支出减少61.1亿元,主要原因包括:一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年初报告的执行数是以2018年1至3季度的执行数为基础,预测4季度执行数后填报的预计数;二是受社保费征管职能移交影响,部分企业和个人年底前自行对历年应缴未缴的保险费进行了补缴,造成补缴收入大幅增加;三是部分地区年底前调整个体人员缴费期限,不再允许跨年缴费,导致当年收入大幅增加;四是部分地区年底前对被征地农民补缴政策调整前的征地项目进行了清理,补缴了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导致一次性补缴收入大幅增加;五是部分待遇补发政策暂停执行,支出较预测数减少。

支出决算主要情况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1947.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548.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9.8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全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183.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065.3亿元、置换债券662.5亿元、再融资债券456亿元。

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中,省级留用282.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0亿元、置换债券235.8亿元、再融资债券6.9亿元。省级留用的新增一般债券40亿元,主要用于公路、铁路、医疗卫生等方面。

截至2018年底,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29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466亿元,专项债务3833亿元;省级债务588亿元,市级债务2926亿元,县级债务5785亿元),低于国务院核定的10280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以上2018年省级决算,请予审查批准。同时,省级121个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草案)和2018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已提交本次常委会,请予审查。2018年省级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分析,详见决算草案。草案在报省政府审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经省政府审计部门审计,并根据审计意见作了相应修改。

二、加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以赴稳增长保民生

2018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审查意见以及省人大代表关于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的财政政策聚力增效,重点领域保障不断强化,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一干多支”发展战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对下补助力度,提出省级财政支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发展七个方面政策措施,出台15条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激励奖励政策,加快推进“一干多支”战略实施。安排3000万元支持自贸区五大核心制度创新体系和重大改革支撑性项目建设,出台成都国际航线和国际班列(中欧班列)开行专项支持政策,落实口岸进境免税店政策和离境退税政策,打造立体全面开放新格局。实施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支持天府国际机场建设,研究制定铁路建设专项资金300亿元筹集方案,全力支持成南达、成自宜等出川高铁大通道建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钢铁、水泥、煤炭等重点行业重组整合和转型升级,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聚焦“5+1”现代产业体系,安排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优质项目1284个,支持105个军民融合项目加快建设,从8大方面制定支持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基金加快投资,出台财政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3456”政策举措,支持构建四川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实施信息安全及其集成电路等6项重大科技专项和新一代信息网络等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引导项目,支持8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平台建设。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细化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二十条”,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大规模实施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提高至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落实将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等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退还384户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电网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35.1亿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通过以上努力,2018年全省新增减免税费超过220亿元,其中减少属于地方收入的税费超过115亿元。在此基础上,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20%阶段性降至19%,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阶段性降至1%,工伤保险费率根据各统筹地区基金支撑能力阶段性区别下调。

(三)聚焦聚力深度贫困地区,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切实保障脱贫攻坚财政投入,全省各级财政投入803亿元支持扶贫专项计划实施,省级财政安排新增债券227亿元支持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安排新增债券53亿元支持“三区三州”脱贫攻坚。制定《四川省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财政扶贫2018年度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三增一免”。支持88个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03亿元,有效解决脱贫攻坚筹资困难。管好用好四项扶贫基金,截至2018年底基金累计规模达121亿元,累计救助扶持贫困群众675万人次。创新开展“政担银企户”五方联动扶贫试点,为600多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担保贷款3.8亿元,直接联结帮扶贫困户3800多户1万余人。实施以“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为核心内容的资产收益扶贫,全省覆盖8万余贫困户,年底户均分红500元以上。支持向贫困人口购买劳务服务,选聘5万多贫困人口作为生态护林(草)员,实现就地就近就业。落实贫困地区跨区域合作激励机制,支持12个市县9个贫困地区跨区域合作项目建设。

(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治蜀兴川生态重任。全省各级投入543.7亿元,支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开征环境保护税,完善绿色税收制度,支持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成都平原、川南、川东北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10、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城市空气优良天数率接近85%。支持实施重污染流域治理,推动落实河长制,87个国控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接近90%。支持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治理修复,推进省市县环境信息化统筹建设和大数据环境监管。深入实施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支持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以及“厕所革命”,推进“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镇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开工建设项目1322个,累计完成投资370亿元。签订赤水河流域、沱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探索形成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新模式。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继续推进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对2.9亿亩国有天然林和集体公益林进行有效管护,完成退耕还林还草42万亩,实施草原禁牧补助7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4亿亩,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五)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民生保障,2018年全省财政民生投入6319.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5.1%。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支持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学前教育激励奖补机制,启动实施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三年攻坚计划和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构建省属公办高中绩效生均拨款制度,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推进健康四川建设,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将大病保险筹资上限由40元提高到60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连续14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100元,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分别提高到500元/月、3720元/年,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80元。推动文化强省建设,支持91个博物馆和纪念馆、36个美术馆、202个图书馆、207个文化馆、4318个乡镇文化站、260个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支持82个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支持32个县(市)16830户藏区新居和341个贫困村19016户彝家新寨建设以及25.5万套棚户区改造,发放租赁补贴5.8万户,实施15万户农村危房和40万户农村土坯房改造。

三、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2018年,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审查意见以及省人大代表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建议,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启动市县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计划,聚焦关键性改革攻坚突破,着力推动具有四川特色的现代财政制度加速成型。

(一)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透明预算制度,编制90张预决算信息公开样表,搭建覆盖21个市(州)和所有省级部门的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全省公开标准化体系基本建立,公开内容和范围实现全覆盖。清理规范省级出台的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政策,预算安排方式更加科学,财政资金统筹能力不断增强。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推进省级预算管理办法修订,探索构建省级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出台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制度日益完善。探索建立省级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清理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量持续减少,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研究制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出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跟踪办法等制度,推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1+N”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前移关口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编制阶段对9个项目开展预算绩效事前评估试点,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预算编制、上会、批复、公开“四同步”。全面启动预算绩效监控,强化绩效目标过程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对省级23个项目支出、4项财政政策、1项一般性转移支付和25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实施综合评估,首次实现绩效评价“四本预算”全覆盖。持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出真章、见实效。

(三)完善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明确8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清单。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保障省级基础标准,调整优化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分担比例。印发外交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进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明确环境保护税省与市县按35:65比例分享,水资源税省与市县按70:30比例分享,进一步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

(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全省政府债务余额9299亿元,控制在国务院核定的10280亿元限额内。2018年当年置换存量债务662亿元,全面完成历年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债务成本大幅下降至3.5%,平均每年节省利息300亿元左右。深入推进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发行试点。全面清理隐性债务存量,制定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切实强化隐性债务管理。出台政府性债务风险突出地区财政重整实施办法,对部分地区启动实施财政重整,债务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切实整改违规融资担保承诺,建立分片督导机制,推动相关市县降低债务率,2018年整改工作圆满完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8年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效果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审计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包括: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收支平衡压力较大;个别项目推进仍然较慢,部分项目绩效不高,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债务风险不容忽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任务较重;预决算编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基础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同时,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预算委、省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也对财政管理改革和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对审计查出问题严肃认真进行整改,积极采纳代表建议,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应减尽减、应收尽收,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二是严格支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省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及时分配下达转移支付,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早投入早见效。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1+N”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深入推进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绩效目标引领,落实绩效结果运用,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四是进一步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建立考评问效机制,统筹用好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财政金融互动、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放大政策效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五是不断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推动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方式和程序革新,从源头上提高资金分配科学性和精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支持办好大事要事。六是强化债务风险管控。严格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统筹落实化债措施,有序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不断降低债务风险水平。七是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切实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建立健全国库资金调度保障机制,加强财政内部控制,提高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能力。八是优化改进预决算编报。深入贯彻《预算法》,认真落实《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按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改进预决算编报工作,提高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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