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永龙 记者 颜婧)“多亏政府拉我一把,不然这辈子我都下不了重修房子的决心。”7月22日一早,宜宾市兴文县共和村村民滕得贵和老伴在新家商量着家具怎么摆放。上个月,滕得贵搬进由他自筹4万多元、政府补助2万元修好的近200平方米的新房。
66岁的滕得贵此前住了几十年土坯房,因家庭人均年收入仅4000余元,一直舍不得花钱改造房子。受益于兴文县连续两年出台针对“困难边缘户”推行的农村土坯房改造政策,滕得贵终于建起了新房。
兴文县地处乌蒙山片区,农村有不少用泥土、竹篾、木石修建的土坯房,有的土坯房已住了几代人。去年,兴文县按相关要求,全面施行农村土坯房改造。摸底统计后发现,除符合政策支持、可获得房屋改造修缮资金的人群外,类似滕得贵这样住在土坯房里的“困难边缘户”有好几千户。
“住房安全有保障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基础之一。” 县委县政府决策层清醒地意识到,“不能因为他们不是贫困户,我们就可以缓一缓,暂时绕过他们。”为此,全县自筹资金5000余万元,在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之外推出针对“困难边缘户”的“加强版”,并制定房屋改造、收入标准等指标。申请者家庭正在居住的土坯房,须是其长期居住的唯一住房,且鉴定为有安全隐患或质量缺陷;受助人群按照C级房屋0.75万元/户、D级房屋2万元/户标准获得土坯房改造补助;县财政协调金融机构为农户提供100%贴息贷款。
为确保改造或新建房屋经济适用,并具备抗震设防能力,该县将“困难边缘户”土坯房改造纳入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并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要求,制订土坯房、新建农房设计方案,为群众改造房屋提供规划指引。自去年启动至今,全县已完成土坯房改造2300多户。下半年,计划完成700多户的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