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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南部县法院在公安协助查找下 成功找到被执行人

时间:2019-08-14

四川新闻网南充8月14日讯(记者 高飞)在公安协助查找下,8月13日凌晨,南部县人民法院成功将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蒋某某找到,并将其移送执行司法拘留。

2016年10月28日,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便驾驶其父亲蒋大某购买的二轮摩托车,由南部县定水镇向南部县城方向行驶。行车至事故发生地点的人行横道处,由于速度过快,临危操作不当,将过马路的谢某撞倒致伤。

经鉴定,谢某某所受伤害程度为九级伤残。南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当事人蒋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谢某某无责任。该案经过两审终审,法院判决:由蒋某某向谢某某赔付30642.88元、由蒋大某向谢某某赔付20428.58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三个方面来查询被执行人信息:一是通过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对被执行人蒋某某、蒋大某的银行存款、互联网银行、证券、车辆、工商登记等信息进行查询;二是通过传统查询方式寻找两位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登记信息;三是走访其经常居住地进行实地调查,但均未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因两位被执行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置若罔闻,拒不申报财产,执行法官将两位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年近72岁的申请执行人谢某某家里本就贫困,此次交通事故发生后,谢某某便无法继续下田劳作,生活更是困难。考虑到该案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蒋某某、蒋大某的失信信息移送县公安机关,请求协助查找。

在公安协助查找下,8月13日凌晨,南部县人民法院成功将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蒋某某找到,并将其移送执行司法拘留。

据悉,蒋某某的母亲早年去世,蒋某某与其父亲蒋大某的父子关系不和睦。该事故发生后,蒋大某怨恨蒋某某连累自己,父子二人各自外出务工,不相来往,甚至连对方的联系方式都没有。

8月14日上午,在亲戚的帮助下,被执行人蒋某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蒋某某向申请执行人一次性支付5000元后,每月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500元直至债务还清。

目前法院已解除对蒋某某的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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