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的要求,规范拉萨市水行政和社会水事活动行为,有效保护水资源,保障生态及水环境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记者从拉萨市水利局相关部门了解到,日前,该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2017年水行政综合执法检查活动。
拉萨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水行政综合执法检查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宣传动员、细化方案;全面检查、深入治理;收集资源、总结反馈。记者了解到,目前执法检查活动已进入到全面检查、深入治理阶段。
该负责人介绍,检查主要针对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自备井、入河排污口等内容。“我们将对全市范围内矿产开发、水电项目、供水水厂、使用地源热泵的企业、天然饮用水产业、施工降排水项目等进行检查。对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而擅自取水的,将依法查处,并依法追缴水资源费。此外,对未经批准和市政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将予以关闭,限期不关闭的,将依法惩处。”该负责人说道。
同时,还将检查节约用水管理行为和入河排污口登记。对未安装计量设施或设施安装不符合《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要求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没有达到节水“三同时”要求而投入使用的行为进行查处,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拉萨市范围内入河排污口进行检查,全面摸清辖区内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形成清查登记表。如果有不符合要求而设置排污口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将进行查处。
日前,拉萨市水利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2017年水行政综合执法检查活动。此次水行政综合执法检查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宣传动员、细化方案;全面检查、深入治理;收集资源、总结反馈。据记者了解,检查主要针对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自备井、入河排污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