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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实现在藏交通违章违法跨省异地缴纳罚款

时间:2017-06-14

根据公安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服务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解决跨省异地交通违法处理不便的问题,6月14日,记者从农行西藏分行获悉,西藏自治区公安交管局与全国同步,联合中国农业银行,开通了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业务。

据了解,从2017年年初起,持有非西藏自治区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外地司机)在西藏境内发生并被交通警察现场处以罚款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缴款人”)可到全国任意地的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缴纳罚款。

如果发生以上情况,缴款人该如何缴纳罚款呢?据介绍,缴款人到中国农业银行在全国设立的任意营业网点(以下简称“农行网点),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农行网点通过访问全国省际交通违法处罚和缴款信息交换平台,查询并核对交通违法信息,经缴款人确认无误后缴纳罚款,并出具缴款凭证。同时将缴款信息同步至全国省际交通违法处罚和缴款信息交换平台后对应的违法记录信息变更为“已处理”,缴款人可办理后续相关业务。

农行西藏分行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如遇有行政处罚被撤销、变更或者缴款人因疏忽出现多缴款、重复缴款、错误缴款等情形,缴款人应向处罚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财政部门提出退款申请,处罚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财政部门将按照处罚地非税收入退付有关规定予以办理。(普布顿珠 胡波 记者 张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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