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农业综合开发是“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我区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农牧区稳定的重要推动力量。新时期赋予了农业综合开发新的历史使命,也对农业综合开发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农业综合开发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以前我家的地不但块小,还处处坑坑洼洼,播种收割都非常不方便。两年前经过改造,不仅家里的耕地增加了,而且播种收割时都能用上机械了。”说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带来的实惠,日喀则白朗县嘎东镇白萨村村民欧珠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欧珠说,“今年他种植的56亩‘藏青2000’产量能达到3.6万余斤,除了种子销售外,他还将拿出部分青稞销售给糌粑加工厂,收入相当可观。”
白萨村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我区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全区一片片贫瘠的土地变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稳高产田。一个个生态退化区更是充满了绿意……
2016年,自治区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加强管理,不断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全区共有农业综合开发县45个,其中国家级29个,自治区级16个。全区建设高标准农田17.6万亩。2016年,西藏自治区以推进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把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业综合开发的主阵地,不断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编制完成了《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规划》,整合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2亿元用于精准扶贫。
西藏是一个以农牧业经济为主导产业的地区,全区300多万人口中,农牧民占80%以上,我区农牧民的收入主要来自农牧业收入。
为帮助农牧民增产增收,我区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过程中本着“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整产业结构”的思路,将贫瘠的土地变成稳高产田,取得群众增产增收与生态改善“双赢”的成效。
在拉萨河流过的曲水县公路旁,一座座分布在田间地头、农家房前屋后的蔬菜大棚构成了一道特殊的风景,这里就是当地有名的曲水县南木乡江村蔬菜大棚。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立起蔬菜大棚后,农牧民的经济效益往上翻了几番。
近年来,在实施农业综合开发过程中,自治区紧紧围绕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坚持把土地治理项目建设与优势农畜产品基地建设结合起来,把基地建设与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把产业化经营与扶持龙头企业结合起来,把扶持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增收结合起来。先后扶持了达孜县藏缘酒业、隆子县种草养牛、白朗县糌粑加工、尼洋河生猪养殖等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合作的经济组织,一批“基地+农户”“协会+农户”“基地+企业+农户”等形式的农牧业生产合作组织等一体化产业体系和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在农发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项目区农牧民的收入远远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日前,记者来到西藏白朗县康桑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刚走到车间的门口,就闻到了一股青稞炒熟后的清香。
青稞是青藏高原的特色农作物,脱粒后的青稞经炒熟再研磨成粉就是糌粑。农牧民在外出放牧时,带上糌粑、酥油,捏合在一起就是一顿美餐。
谈及公司的发展壮大,负责人介绍说,西藏白朗县康桑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是从最初的家庭小作坊到2006年注册为公司,现有运行水磨房100座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通过与西藏白朗县青稞种植专业合作社实行青稞原料订单合同,直接带动了863户农户发展优质青稞种植,受益人口6370余人,户均增收2000多元。
今年,西藏自治区将继续着力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在项目基础工作、积极做好助力扶贫攻坚,扎实推进农业综合开发。
全区继续深化农业综合开发改革,确定了“区负总责、审批权限到地、目标任务落到开发区”的工作机制,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完善奖优罚劣的资金分配和监督检查机制,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地方得到更多支持。2016年,全区完成投资5.67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17.6万亩、生态综合治理46.6万亩,为改善全区农牧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牧业生产能力、促进产业化经营作出了积极贡献。
自治区扶贫(农发)办党组副书记、主任尹分水日前在全区扶贫农发工作会上表示,2017年,全区要突出高标准农田建设这个重点,进一步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突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生态综合治理,以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以促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结构性改革为着力点,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4.2万亩,生态综合治理23.15万亩,涉及29个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县。同时,根据“十三五”期间要建成100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为继续扎实推进全区农业综合开发,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落地,要在保障财政投入的同时,结合西藏实际,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拓宽资金来源。要重点做好项目基础工作。2017年,计划完成财政投资6.7亿元。重点支持全区脱贫攻坚,在继续做好农发资金总量的30%继续整合用于精准扶贫的基础上,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安排上向重点贫困县乡村倾斜,坚持设施扶贫与产业扶贫同步推进,切实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