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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项目本月起执行网络备案登记 相关法规出台

时间:2017-07-11

《西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网络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制定完成

本月起 测绘项目执行网络备案登记

5月1日起西藏开通了测绘项目备案管理系统,需备案的测绘单位在测绘项目施测前可通过系统提交备案材料,实现了测绘项目备案网上审批。7月1日起,西藏测绘项目正式执行网络备案登记,这一举措将进一步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政府服务效能,促进测绘成果利用和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维护地理信息国家安全。

实现测绘项目备案网上审批 测绘资质单位可自行申请

针对测绘单位任务重,人员紧张,测区离拉萨远,致使项目备案登记不及时的现象,自治区测绘局行业管理法规科自5月1日起开通了测绘项目备案管理系统,需备案的测绘单位在测绘项目施测前可通过系统提交备案材料,实现了测绘项目备案网上审批。据了解,测绘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启用,有利于测绘资质单位快捷办理备案手续,切实便利资质单位开展测绘活动,测绘资质单位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可24小时自行申请备案;同时有利于测绘行政主管及各级政府部门及时掌握和了解测绘资质单位的活动动向,实施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测绘行业统一监督,完善测绘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测绘市场行为,促进测绘事业健康发展,自治区测绘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完成了《西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网络备案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17条,明确了测绘项目备案登记的适用范围、分级管理、监督检查、登记内容、登记时限、操作程序等内容。促进测绘成果利用和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维护地理信息国家安全。“测绘项目网络备案登记的执行,进一步提升了测绘地理信息政府服务效能,促进测绘成果利用和地理信息资源共享。”自治区测绘局行业管理与法规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不再受理纸质材料的申请

对于违反规定的进行处罚

《办法》规定,凡区外测绘单位在我区开展测绘活动的,应当自测绘项目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测绘局备案。区外测绘单位登录http://www.cehuizizhi.com进入所在省份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服务与监管平台的“测绘项目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将测绘项目网络备案登记所需材料原件扫描为电子版上传至系统中,提交自治区测绘局审核。区外测绘单位测绘项目备案申请通过审核后,可通过系统导出《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备案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我区测绘项目网络备案登记7月1日起正式执行,不再受理纸质材料的测绘项目备案登记申请。对于违反测绘项目备案登记规定的将进行处罚,区外测绘资质单位逾期未进行测绘项目备案登记的,按照《西藏自治区测绘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罚款;同时按照《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将其信用信息通报所在地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属于甲级测绘资质单位的,上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各测绘单位如有政策及技术问题,请与自治区测绘局测绘行业管理与法规科联系,电话:0891-6832044。另外,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记者 央金 实习记者 边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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