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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不断完善食药监管领域“两法衔接”机制

时间:2017-07-15

保障食药安全

各部门之间加强合作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大众关注。为了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我区早在2014年颁发相关文件,要求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开展“两法衔接”工作。自治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开展的“两法衔接”工作只是将公安机关纳入了机制内,而2016年6月出台的机制,则将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列入其中。将人民法院与检察院列入其中,加强了检察院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打击危害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中的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

据了解,“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我区各级食药监局与公安厅、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联系紧密,通过联席会议以及双方联系人及时了解情况,按照相关要求依法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协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项违法犯罪活动。

记者了解到,尤其是去年出台相关文件以来,有关“两法衔接”工作的准则更加细化,区食药监局与区公安厅双方互相合作,发现线索及时处理,一般情况下,食药监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会在报主管领导批准后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各部门之间互相监督,互相合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活动,我区食药安全也得到了保障。

建立“两法衔接”

实现相关机构资源共享

该负责人表示,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相衔接,充分发挥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互补优势和资源共享,强化法律监督,形成打击合力,实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食药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也可以及时立案调查,确保了食药安全,让老百姓更加放心。另外,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之间的合作也有利于保障食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案件也能得到较快处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两法衔接”方面的规定比较完善,但还需总结经验继续优化、细化。该负责人介绍,接下来,自治区食药监局将在常态、制度化的沟通机制方面进行优化。“按照文件要求,现在是每半年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后续我们将与相关部门协调,缩短联席会议召开的间隔时间,使联席会议形成常态化、制度化,以便快速、及时有效地开展食品药品监管。”该负责人说道。

“当然,我们也会继续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合力执法,优化工作机制,不断深化两法衔接工作。及时深挖案件线索,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尽最大的努力保障我区食药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心,吃得放心。”该负责人介绍。

(记者 王媛媛 实习记者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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