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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一的哥违规被列入“黑名单”

时间:2017-07-18

7月7日,西藏自治区交通厅发布了一则《关于对拉萨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和藏AT3579出租车驾驶员处理情况的通报》。该出租车代班驾驶员因为强行粗暴拉客,被执法部门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从事客运服务行业。在乘坐出租车期间,如果发现出租车驾驶员强行粗暴拉客、甩客等情况,可拨打96123投诉。

市民遭遇机场“黑心”的哥

这件事情还要从一位市民在微博上发表的一个帖子说起,表达了自己从机场乘坐出租车到拉萨市区的不幸遭遇。6月26日,这位市民在贡嘎机场下飞机后,与另外两个朋友在机场附近找了一辆出租车,他们和司机商量好从机场到拉萨市区每人150元。等三个人上车后,出租车司机还不打算走,继续在原地等待拼车的乘客。在车上等了一会儿,他们就开始催促司机。听到车上乘客有点不耐烦,司机干脆直接把车门锁住,不让他们下车。

等了一段时间后,因为没有等到其他拼车的乘客,司机便载着他们三人从拉贡高速公路向市区驶去。车子刚上高速,司机又以拉贡高速需要收取80元的高速费为由,要求他们加价。三位乘客虽然觉得有点贵,但也没多想。等出租车快要下高速时,却发现拉贡高速根本没有收费站,这就引起了司机与三位乘客的争吵。但司机根本就不顾乘客的切身利益和感受,最后还是收取了所谓的高速费。这位市民觉得心里非常不平衡,但又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因此,他就在自己的微博上发表了一个帖子。

代班司机三年内不得从事客运服务行业

帖子发出后,引起了区市两级运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关注。针对6月26日拉萨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属出租车发生的强行粗暴拉客事件,经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事件调查小组深入调查,发现情况属实,并且发现当天出租车驾驶员属于代班司机,并非这辆出租车的原班驾驶员。之后,对拉萨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和违规的代班、原班驾驶员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根据调查情况,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要求该公司消除不良影响,再次联系发帖市民,反馈公司和行业管理部门处理情况;要求该公司深刻吸取教训,加大对出租车驾驶从业人员从业素质培训和教育力度,避免类似情况发生;责成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按照《拉萨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拉萨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处以5000元标准的上限罚款;责成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该出租车代班驾驶员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从事客运服务行业;责成拉萨市公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藏AT3579正班驾驶员洛桑给予解除承包合同处理,扣除违约金10000元整,并纳入公司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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