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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区拟推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时间:2017-07-19

为切实做好我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经市(地)、县(区)两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自治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初审认为符合我区参选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3个先进集体和3名先进工作者进行公示。

一、拟推荐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一)拉萨市城关区综治办

主要事迹:一是筑牢工作前沿阵地,确保城关长期持续和谐稳定。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在城关区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3个组(室),齐抓共管、密切协同,维稳责任落实到位,防范措施不断深入,城市治安持续改善。二是注重力量统筹,大力推进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坚持“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始终将服务理念摆在第一位,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方法、新机制,实现辖区流动人口“底数清、情况明”和各类人员“来知行踪、动知轨迹”的工作目标;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实现信访案件“零搁置”;开展重点人口、特殊人群管控帮教工作,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数据库,并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把特殊人群纳入“四业工程”;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化争创“平安校园”活动。三是扎实推进创新社会治理工作,打造政府精细化服务管理。搭建“网格化”标准框架体系,创新开展“双联户”社会服务管理模式,实现联户平安、联户增收工作目标;构架信息化智能支撑体系,建成了区、乡(街道)、村(社区)、网格四级区域信息化专网,持续采集录入有效数据信息40余万条。四是全民参与共筑平安,和谐稳定共享成果。全面开展“十项平安”创建工作,平安创建率均达到95%以上;深入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推动“两新组织”履行社会责任;巩固和促进民族团结,加强寺庙创新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综合治理氛围,进一步增强辖区各族群众参与、支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公安局

主要事迹:一是全面提升维稳处突能力,提升护航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紧紧围绕驻村工作任务,争做做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和主心骨,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有效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成功化解虫草采挖矛盾纠纷,有效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二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升治安防控水平。建立“三定”(定思路、定指挥、定重点)机制,制定了《巡逻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实行党委委员负责制,更换高清监控探头,构建了动静互补、层次分明、反应快速的巡防网络。实施“三化”(主动化、辐射化、源头化)措施,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党的十八大以来,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和非法上访事件。三是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提升群众安全感。坚持以科技创新为主线,以群防群治为基础,以资源整合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构建“基础扎实、防范严密、打击有效、控制有力”的动态防控体系。率先建成8个便民警务站党支部,积极实践新型勤务模式,组织巡防义务工作小支队,结合双联户工作,深入开展联防工作,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三)阿里边防支队塔尔钦边防派出所

主要事迹:一是听从指挥,勇当模范先锋。坚持“政治建警”方针,多次出色完成各项重大边防维稳安保任务;反对分裂,促进民族团结,以每年的“萨嘎达瓦”宗教活动维稳安保工作为重点,在重要点位设置检查点,严把入口关;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现管控范围全覆盖,严防分裂势力与不法分子渗入实施反动宣传与破坏活动,为辖区群众、外来游客、宗教信徒创造安全、舒心的社会环境。二是突出治理,消除隐患促平安。开展反偷渡专项活动,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偷渡案件,给境内外违法势力以极大的震慑;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活动中,先后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各类盗抢案件20余起;在“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中,收缴子弹100余发。三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解工作。截至目前,已成功调处各类群众纠纷820余起,及时消除辖区不稳定因素,确保辖区安全稳定。

二、拟推荐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

(一)敬雪莲,女,汉族,1988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共产党员,现任日喀则市综治办社会管理科副科长。该同志主要事迹: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任劳任怨的工作精神投身综治工作。积极主动加强同各县(区)和成员单位的交流联系,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综治委例会、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会议和五部门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立足本职和业务为全市综治和双联户工作出谋划策,及时总结提炼各级各部门在综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上传下达和协调作用。积极主动承担委机关文字任务,出色地完成了办公室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荣获2015年度市委政法委“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 2016年度市委政法委“优秀公务员”荣誉证号,2016年度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尼琼,男,藏族,1963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山南市贡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该同志主要事迹: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提高综合素质。认真学习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政治敏感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理论水平、政策水平,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模式。深入各乡(镇)和村(居)调研了解综治及双联户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三查一评”(年初查工作计划和方案、年中查工作开展情况、年终查工作总结及各类创新工作)和“四个一”工作法,按照“一月一查、一月一会、一月一评、一月一公开”的原则,做到“先进双联户创建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贡嘎县先后三次获得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创建评选“先进县”称号;2014年获得山南市综治考评第二名成绩。

(三)刘京,男,汉族,1987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昌都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该同志主要事迹:一是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机制体制。积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即将出监所人员教育改造表现及个人基本信息,为每一名刑释人员建立详细个人档案;落实市、县(区)、乡(镇)、村(居)安置帮教对象的结对帮扶管理措施,定期深入刑满释放人员家中走访,在节假日和敏感时段开展全面摸排,及时掌握刑满释放人员动态动向。二是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推行安置帮教“一日一报”和24小时带班值班工作制度,坚持对外地籍刑释人员与本地刑释人员同等管理、同等对待,对重点人员提前向原籍或现居住地安置帮教部门提出管理和帮教要求,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和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制度。三是加强指导,提升帮教能力。指导各县(区)结合实际,建立了汽车、摩托车维修站、大棚蔬菜种植基地、宾馆、糌粑加工厂等专门接收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过渡基地。四是开展培训,提高生存能力。组织举办摩托车修理、汽车驾驶培训、挖掘机培训、农牧业种养殖技术等培训5期,投入培训资金10余万元,使80余名困难刑释人员获得了一技之长。五是促进就业,提高生活质量。先后向政府公益性岗位、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介绍和输送30余名刑释人员。

公示时间为5天(从7月19日至23日)。公示期内对上述拟推荐人选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综治办)举报,举报问题要实事求是。

举报电话:0891-6844429 6382736

特此公示


自治区综治办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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