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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法治政府建设成绩斐然

时间:2017-07-19

法者,治之端也。法律是治国重器,上至国家,下到地方,法治都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政府立法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近年来,日喀则市切实加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推进力度,浓墨重彩绘制法治政府建设新蓝图。

顶层设计

让权力步入法治轨道

2016年,制定出台日喀则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日喀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第一部政府规章《日喀则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

2017年,在全区率先制定《日喀则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

今年日喀则市还将在河道采砂、城乡规划、城镇供水用水、旅店业管理、历史文化名城、珠峰自然区保护、停车场管理等方面出台3部地方性法规、4部政府规章。

一项项法规、规章的制定,正是日喀则市着力建设法治政府的结果。

2016年以来,日喀则市加强顶层设计,加紧推动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将各项主要工作纳入了法规化、制度化轨道,有效解决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部分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2016年3月1日,日喀则市正式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政府法制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日喀则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办法》,确立了政府立法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为提高全市立法水平与立法质量提供了保障。

制度建设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制度是保障,责任更明晰。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日喀则市坚持把公开透明、程序至上和权力制衡等现代行政理念作为基本指导思想,狠抓制度建设和落实,保证各项行政权公正、合法运行。

日喀则印发《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个法定程序,确保行政权力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运行。

制定印发《日喀则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办法》,规范性文件在制发前,由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如今,平均每月合法性审查的各类文件40件。

确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对1990年至2015年印发的300余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强化监督

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造公正文明执法队伍,日喀则市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记者了解到,日喀则市通过制订并实施《日喀则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办证和换证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审查和定期清理制度,不断提高全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

日喀则市创新工作方法,在全区率先试点实行行政法执法监督联系点制度。此外,日喀则市还率先在全区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议活动。

改革与时俱进,探索永无止境。站在新的起点上,日喀则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步伐铿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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