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雪芳)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公路局获悉,全区各级公路部门常年对全区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白色垃圾”、“车窗垃圾”开展经常性清理,据不完全统计,年均清理各类垃圾约8000余吨。全面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推广公路养护“四新”技术应用,加大公路养护工程环保监督力度,全区批复实施2017年美丽公路278公里,创建美丽公路,提升通行服务质量。
推广公路养护“四新”技术应用
自治区公路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贯彻落实环保督察相关要求,将履行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的环保要求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和日常监督检查范围,进行量化评价考核。配合环境保护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垃圾处置,有步骤、分重点地规范公路沿线村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重点加大过境村镇、主要路段、旅游景点垃圾箱(桶)的设置。同时,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对公路沿线设置的公安、林业检查站、超限监测站、旅游景点以及县乡(镇)过境路段,签订路段环保责任协议,实行“路段三包”责任制等,路政部门加强督促管理,确保此路段“白色垃圾”、“车窗垃圾”清理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公路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清理公路路面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垃圾及堆积物,保持路面整洁,提高公路服务水平。
自治区公路局在日常养护过程中充分利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升养护生产水平,逐步降低养护成本和环境污染。
加大公路养护环保监督力度
为了进一步加大公路养护工程环保监督力度,自治区公路局要求搅拌站、罐车冲洗污水先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外排;减少污水排放量,泥浆水未经处理不能直接排入河沟;养护机械设备选择国家或行业推荐使用的产品,采用资源损耗较小、造成污染较小的物质、设备;责令排放超标的机械设备限期整改;禁止乱弃乱投弃土、石渣,施工便道进行喷洒降尘;生活、施工垃圾按照规定进行堆放,并及时处理,土石方运输按照规定时间、路线、场地进行运输和堆放,避免洒漏;泥浆水未经处理不能直接排入湖泊、河沟;材料分类存放,有毒有害的化学品安置在规定位置,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为土方回填;针对西藏生态环境脆弱、植被分布不均的实际,工程管理单位对施工营地、取土场、弃土场均按照设计单位要求严格规范设置和管理。为保护西藏脆弱的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地降低对高原生态环境的破坏,将砂石料场尽量选在河滩、远离视线外的无植物荒地,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对已完工路段的便道进行恢复和整理,有条件的进行植被恢复。
自治区公路局以打造“畅、安、舒、美、绿”公路为主线,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以村镇、旅游景点等过境路段环境整治为重点,持续深入进行路域环境集中整治,保持良好公路路域环境,过境路段“脏、乱、差”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加大宣传公路环境保护知识
自治区公路局还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设置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公路环境保护知识,将技术培训和环保知识培训、高效养护和绿色养护相结合,切实提高公路使用人和沿线群众的环保意识,以及养护职工环保养护、绿色养护的意识,致力杜绝车窗垃圾和公路沿线生活垃圾,形成人人讲环保,人人爱护路的良好氛围。建立公路部门与乡镇村联合治理公路路域环境的长效机制,通过向爱路护路先进村镇颁发“爱路护路先进村”荣誉,树立正面典型,传播社会正能量。与环保、国土、城建、水利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交流机制,规范公路沿线新农村建设、涉路工程等审批、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公路沿线工程施工环保措施。
目前,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公路系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取得了较大进展,各项环保要求基本得到了贯彻落实,全区公路路域环境和公路服务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