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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隆县四举措整治“微腐败”

时间:2017-07-20

本网昌都7月19日电(记者 陈志强)针对近年来村(居)惠民资金管理与村务公开透明度不高、信访问题突出的实际,近期,洛隆县纪委延伸监督执纪触角,抓村级规范管理、抓监督检查,全力排查处理相关问题,整治“微腐败”。

编织制度“笼子”,管好“小权力”。以清单的形式亮出“村级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财务管理、村级资源资产处置管理等内容。同时,为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县纪委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监督的内容、监督的程序等方面细化了监督管理制度。

强化监督,排查“小线索”。畅通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四位一体”举报平台,通过专项纪律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重点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农村惠民资金使用、扶贫攻坚等领域的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及时甄别、处理。

抓早抓小,纠防“小错误”。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新任村干部、村级财会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打好“防腐针”;针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村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及时批评教育,帮助其正视问题、改正错误。

严肃问责,惩治“微腐败”。紧盯各村村惠民资金管理、扶贫资金、征地拆迁补偿等重点方面,以“零容忍”态度严查深究刁难群众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式“微腐败”,持续释放执纪问责越来越严的信号,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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