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影)昨日,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文件精神,我区成品油销售价格自22日零点起同步上调。
拉萨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9718.12元上调为9812.34元,每公升由7.22元上调为7.29元,每公升涨0.07元。92号汽油每吨由9206.64元上调为9287.40元,每公升由6.84元上调为6.90元,每公升涨0.06元。89号汽油每吨由8681.70元上调为8762.46元,每公升由6.45元上调为6.51元,每公升涨0.06元。
昌都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11037.20元上调为11131.42元,每公升由8.20元上调为8.27元,每公升涨0.07元。92号汽油每吨由10444.96元上调为10525.72元,每公升由7.76元上调为7.82元,每公升涨0.06元。89号汽油每吨由9852.72元上调为9933.48元,每公升由7.32元上调为7.38元,每公升涨0.06元。
阿里价区95号汽油每吨由11562.14元上调为11656.36元,每公升由8.59元上调为8.66元,每公升涨0.07元。92号汽油每吨由10942.98元上调为11023.74元,每公升由8.13元上调为8.19元,每公升涨0.06元。89号汽油每吨由10323.82元上调为10404.58元,每公升由7.67元上调为7.73元,每公升涨0.06元。
此次上调后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此价格之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各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规定的零售价格,不得擅自突破规定水平。各市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