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7月25日讯 (通讯员 刘帅)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以来,全区金融系统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切实加大对我区“三农”、中小微企业等脱贫攻坚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支持力度,有力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持续加大对扶贫产业项目的信贷支持,推动形成了以“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核心”的金融扶贫新模式,为我区脱贫攻坚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金融对接扶贫产业项目稳步推进
一是会同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督导组,深入日喀则、山南、那曲等地调研,详细了解当地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对如何更好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及金融对接扶贫产业工作给予了督促指导。二是联合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产业组,在农业银行西藏分行召开了全区金融精准扶贫产业项目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并扩大到县、乡一级农行机构。三是会同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产业组在拉萨召开2017年全区产业精准扶贫推进会,起草《西藏自治区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合作框架协议》,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自治区扶贫办、农牧厅、财政厅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促成银行与地市扶贫龙头企业签订金融精准扶贫产业贷款放贷协议。签订合同金额达24.46亿元。四是联合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产业组,选择扶贫工作开展较难的那曲、阿里两地,召开金融对接扶贫产业项目推进会,针对性指导金融助推扶贫产业工作,为两地出谋划策,帮助解决扶贫产业遇到的困难。五是研究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拉萨中心支行关于切实加强产业扶贫开发贷款资金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扶贫产业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金融创新及风险补偿等要素,为有利指导和推动我区金融对接产业扶贫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六是联合自治区扶贫办、农牧厅制定《西藏自治区金融对接扶贫产业项目工作指引(试行)》,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地(市)、本县(区)相关扶贫产业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将项目汇编中扶贫产业项目主体分为不满足条件的不能贷款、满足部分条件的补充条件后可以贷款、可以贷款和贷款已投放等四类。截至2017年6月末,全区共完成金融对接扶贫产业项目1428个,可投放贷款项目278个,预计投放金额20.14亿元,目前产业贷款落地资金4.45亿元。
建档立卡贫困群众金融扶持遍地开花
一是督促指导农业银行西藏分行适时创新推出一批“接地气”、“受欢迎”的农牧户信贷产品,提高农牧户“钻金银铜”四卡授信额度,将钻石卡授信额度由原来的三星20万元、二星15万元、一星10万元分别提高至30万元、20万元、15万元;将“金银铜”卡各档次授信额度均上提了2-3万元。二是创新推出“安居工程贷”,以安居工程为用途累计发放贷款逾45亿元,为30万户、130余万农牧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提供支持,占全区安居工程受益农牧户总数的70%以上;为落实“一授、一惠、二免”的特殊优惠金融政策,助力贫困户脱贫致富,创新推出适用于西藏贫困群众的“建档立卡贫困贷”专属信贷产品。三是根据“乡乡有网点、村村有金融服务”的目标要求,指导农行西藏分行做实“三农金融服务点”,开展“便利店+惠农卡+电子渠道”的多元化“三农”金融服务模式,使农牧民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现代金融服务带来的便利。截至2017年6月末,全区已设立“三农金融服务点”5195个,实现县、乡(镇)全覆盖,行政村覆盖率达79.57%,累计为农牧民发放惠农卡34.09万张,年均代理发放涉农补贴资金30亿元。四是依托基层党政组织共同发放农牧户生产生活贷款,搭建农牧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新平台。目前已签约4323个行政村,行政村签约面达到80.65%,发放贷款189.42亿元。五是通过选定拉萨市达孜县作为金融精准扶贫试点县,创新精准扶贫到户贷款运作模式,设立致富带头人贷款、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扶贫龙头企业贷款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贷款,通过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扶贫责任协议,成功将扶贫相关部门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利益紧紧拴在一起,并建设一户一策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服务电子档案库。目前已对9.77万户建立信贷关系。六是积极沟通达孜县政府同意出资设立专项贴息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精准扶贫到户贷款所需承担的贷款利息(1.08%)予以补贴,使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到零利率的优惠,在免担保、免抵押的基础上实现免利息,创造金融精准扶贫“三免”贷款,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负担,从根本上带动贫困户脱贫。截至2017年5月末,全区金融机构农户贷款215.95亿元。“四卡”贷款余额169.05亿元,发卡总量46.69万张,“四卡”发证面达98.95%、使用率为97.05%。具体到全区5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农牧户贷款证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余额为12.83亿元,以精准扶贫贷款证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余额为18.06亿元,合计30.89亿元,有8.14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支持,占有贷款需求户数的86.45%。西藏扶贫小额信贷的获得率及满足率实际超过80%,有力支持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为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积极贡献。
金融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加速推进
按照自治区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要求和部署,全区金融系统积极响应,有力推动了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151.37亿元的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已于2016年4月全部投放。其中:拉萨市获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共计14.39亿元、其余六市地共计137.97亿元,具体为:林芝市1.72亿元、日喀则市41.59亿元、昌都市60.46亿元、山南市0.55万元、那曲地区28.95亿元、阿里地区4.70亿元。截至2017年6月底,所有贷款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各市地,助力全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开工353个,其中:集中安置区314个、分散安置点39个。按市地分:拉萨市19个、日喀则市88个、山南市18个、林芝市18个、昌都市151个、那曲地区46个、阿里地区13个。
下一步,西藏金融系统将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和工作安排,在巩固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向产业扶贫转移,继续加大产业扶贫信贷支持,建立健全贫困群众参与机制和收益机制,为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