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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利剑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

时间:2017-10-04

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组织编制工作法规制度建设:以制度利剑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三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区党委组织部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制度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原则,在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形成了200余项制度成果,为从严治吏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立好柱架好梁,主干性支撑性法规制度基本建立起来

自治区党委书记吴英杰同志强调,“扎实抓好我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推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我们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对标落实中央和区党委要求,统筹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注重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着力构建了“1+5+N”的制度体系,管党治党制度规则不断完善。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曾万明同志对每一项制度的制定都专门召开部务会进行研究,确保成熟一个、出台一个。

——聚焦党的组织制度烧旺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修订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健全主题党日、讲党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

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党员政治学习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出台县以上党和国家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意见,改进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召开方式,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聚焦干部人事制度立起了选人用人的风向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选人用人重要思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要求,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激励奖惩等方面制度近90项。突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健全制度规范,形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闭环系统。制定干部调训工作原则和流程,实现标准化操作、程序化运行,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培训干部超过25万余人次,每年仅县处级干部就有2000多人到国家级培训机构学习。

——聚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厚植了党的执政根基。健全规范党的组织设置审批权限、加强和改进全区机关党建等制度,针对农牧区、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分类出台指导意见。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在虫草采集点、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集中地建立临时党组织6900多个,在全区4万多个“双联户”单元建立党小组。出台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联述联评联考”办法等,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聚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筑人才“蓄水池”。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服务团管理、志愿者留藏等制度12项,形成了有利于人才引进培养、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2016年引进人才3000多人、是2014年的4倍多,第十六、十七批博士服务团人数均列全国第二,“千人计划”实现零的突破。目前,全区人才总量达到34.94万人、占总人口的10.99%。出台推进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以院包科”、人才帮带等制度,“1+7”医院发生格局性转变。

——聚焦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编制资源最大化效应。严格执行中央有关机构编制方针政策,出台严格控制编制的意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及其管理办法,清理规范第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3项,自治区级保留职权事项2711项、较2015年减少1.8%。

补短板扫盲区,突出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盯住薄弱环节,攻坚克难,啃硬骨头,着力破解制约组织编制工作的瓶颈问题,实现纲举目张。

——着力提高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满意度。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制定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办法等制度,明确“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纪律规定。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明确六大类、40项归档材料,实现了全过程留痕,确保可追溯、可倒查。出台“带病提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办法,对带病提拔、带病提名、带病上岗的一查到底。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查核县处级及以上领导1.3万余人次。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同步嵌入巡视巡察,实现地市、县区和区直单位全覆盖。通过一系列举措,区党委选拔任用的干部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一致好评。

——形成了严管与厚爱并重的干部管理良好氛围。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明确履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不到位等10种问责追责情形,细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1种情形,从制度层面打通干部能上能下的“血脉循环”。制定容错纠错、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干部职工疗养等制度,为地市、县区分别增加领导职数,对符合条件的389人晋升职级,为1700多名乡镇干部解决待遇,进一步激发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制定加强农牧区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选派优秀干部职工到村(社区)任第一书记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理顺党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两委”班子和驻村工作队的关系,健全规范有序的村级组织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实施“万名村(居)干部文化素质提升工程”和藏汉双语教育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大力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整合资金30亿元,新建、改扩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583个。

——建立组织工作服务美丽西藏建设工作机制。出台关于组织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意识、加强干部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完善干部政绩考核和评价标准、从严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践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守护好世界上最后一方净土。制定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对生态保护工作不够重视、不负责任的领导干部予以问责。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意见,在林芝、那曲开展试点工作。成立区党委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建立沟通协调和追责查处机制,始终保持“利剑”高悬。

抓执行严约束,充分释放制度的刚性力量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要求,注重按规矩办事、按制度用权,做到出台一件、落实一件,真正使制度成为硬约束。

——压实责任抓落实。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把抓好党建、推动改革纳入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健全考核评价、追责问责等机制,推动形成党委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在全国组织部门率先出台巡察工作办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全区组织编制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坚决防止“灯下黑”。

——强化督查抓落实。坚持日常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制定加强全区组织部门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法规制度执行监督办法,组织开展20多次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对中央、中组部和区党委关于党的建设方面制度进行全面盘点,特别是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制度进行督查,梳理汇总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效传导压力。

——严格评估抓落实。建立改革执行情况盘点调度机制,制定法规制度评估办法,对出台的制度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三年多来,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跟踪评估制度136项,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修订,对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办法、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宣布失效。

——教育引导抓落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加大对各类制度的学习宣传、解读、培训力度,举办培训班40多期,培训3000多人次。创新学习方式,统筹用好传统媒体、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推动党员干部认识向高处提领、工作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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