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李海霞)日前,记者从人行拉萨中支了解到,2017年第九期和第十期储蓄国债(电子式)自10月10日至19日发行。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460亿元。第九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90%,最大发行额为230亿元;第十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4.22%,最大发行额为230亿元。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2017年10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0月10日支付利息。第九期和第十期分别于2020年10月10日和2022年10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两期国债发行公告日至发行开始日前一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未售出发行额度由财政部收回注销。
两期国债由8家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通过其网点柜台代销,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各大网点及浦发银行拉萨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