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拉萨市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灾害紧急救助。拉萨市民政局自2016年底开始着手开展对原《拉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文稿起草、调研等工作,经过对前期文稿进行修改、完善、补充,并两次征求了多家相关单位的意见之后,形成了新修订的《拉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在全区率先以拉萨市政府名义出台了《拉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新修订的《拉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主要内容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灾害预警响应、信息报告和发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附件等八个部分组成,适用于拉萨市境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泥石流、地震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并调整了原《预案》的结构、顺序和内容,在框架上与国家、自治区新修订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相一致。
新修订的《预案》对拉萨市层面四个响应等级的核心指标作了科学论证和适当调整。拉萨市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按照低于自治区Ⅰ级标准设定,同时新增灾情评估组、生活救助组、救援和转移安置组、社会治安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生产自救组、恢复重建组、宣传报道组等8个临时应急救助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