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拉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实施方案》和《拉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为加快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积极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动拉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工作,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活力,近日,拉萨市商务局组织拉萨市以及各县区的小微企业,开始进行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工作,将于12月初完成评选。
申请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需具备哪些条件
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是指集聚一定数量的电子商务企业及服务企业,具有一定的产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相应的基础设施保障和公共服务区域,其表现形式可以为园区、商务楼宇等。拉萨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负责人介绍:“被认定为市级产业园区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资金。”那么申请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的条件有哪些呢?
首先,园区运营企业是在拉萨市进行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税务登记,并独立核算;园区规划定位科学,产业特色明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依据不同区位特点、产业基础、产业特点、配套设施等基本条件,制定完善的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其次,具有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能有效开展园区的建设、招商、管理、运营和行业统计等工作;公共服务完善,支撑体系健全。能够提供较为完善的办公环境、基础网络、数据中心、仓储物流(电商寄递服务)、战略咨询、企业孵化、金融服务、市场开拓、技术研发、人才培训等多层面的公共基础设施保障和服务平台。
最后,集约程度较高,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园区具有功能完善的载体设施,园区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具有一定的大项目承载能力,园区入驻电子商务企业及服务企业达到10家以上。
鼓励发展O2O服务平台 符合条件可申请专项奖金
该负责人介绍:“拉萨市商务局鼓励发展O2O服务平台,对同时建设线上线下销售服务渠道,且上一年度线上交易额超过500万元的,可申请专项奖金。”
同时,拉萨市商务局结合“双创”工作,鼓励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拉萨市实体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天猫、京东、淘宝等知名第三方平台上设立品牌旗舰店(B店),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且年线上交易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其次,还鼓励个人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发展,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个人、个体工商户形式在淘宝、京东、苏宁等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且年交易业务达2000笔以上的,可申请专项奖金。
对符合发展O2O服务平台的商业网点申报者,按照线上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对拉萨市实体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天猫、京东、淘宝等知名第三方平台上设立品牌旗舰店(B店),按其实际支付的平台使用年费、运营推广费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销售净土健康等本地特色产品占50%以上的,奖励比例提高10%,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个人、个体工商户形式在淘宝、京东、苏宁等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的,按其实际支付的运营推广费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销售净土健康等本地特色产品占50%以上的,奖励比例提高10%,最高奖励不超过8万元。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拉萨市有两家企业入选了“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拉萨市商务局今后还将加大力度对拉萨市电子商务企业的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