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11月14日讯(记者 侯广臣)记者从自治区文物局了解到,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了第七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25处。
据了解,新公布的22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是我区历史文化遗产中具有较高历史、科学、艺术和文化价值的遗迹,其中包括了古遗址20处、古墓葬14处、古建筑159处、石窟寺及石刻20处,近现代重要史记及代表性建筑物12处,遍布全区七市地的62个县区。初建年代最早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最晚的也有60多年历史。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区拥有世界文化遗产1处3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61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5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