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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拉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均补助金达到3914元

时间:2017-12-01

本网讯(记者 李影)记者从拉萨市民政局了解到,目前,拉萨市现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月人均764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年人均3411元,通过“两线合一”补贴,2017年拉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均补助金达到3914元,城乡低保保障金以银行代发形式实现了社会化发放,覆盖面100%。

拉萨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拉萨市对新增救助对象实行“居民申请——救助部门受理——核对中心入户核对——救助部门审批”的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开展城乡低保工作第三方考核评估,并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城乡低保第三方入户考核评估工作,以第三方负全责、行业部门不介入的形式真正实现拉萨市阳光低保,以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拉萨市率先开通“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方式。2016年1月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出台了《拉萨市城乡医疗救助较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实现了医前、医中和医后相结合,资助参保参合、普通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与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护理费补助相结台的救助形式上的多样化,救助标准大幅提高。全市确定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试点医院17家,本级和各县(区)民政局每年向定点医院预支医疔救助金20万元,确保实现了所有民政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围难群体、孤儿、孤寡老人、优抚对象)先住院治疗、后结算资金。医疗救助年最高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25万元,高于全区4万元的标准,特殊个案不设封顶线。该负责人介绍,拉萨市进一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行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取消农村低保分档补助等,将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纳入保障家庭收入核算范围,进一步统筹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出台《拉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实施细则》。

目前,拉萨市农村低保有4961户18443名保障对象,其中建档立卡12034人,非建档立卡6409人,建档立卡中因病返贫对象治疗费用从农牧民医疗制度、大病补充保险及医疗救助中解决。重新梳理和统计了在农村低保对象中享受生态岗位及定向政策补贴对象,已完成2017年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状况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

2016年,拉萨市为5527户20588名农村低保对象落实“两线合一”补贴资金4000万元;2017年,为4961户18443名农村低保对象落实“两线合一”补贴资金3400万元,兜底保障3988名。该负责人介绍,拉萨市残疾人听力诊断中心已于11月3日成立,该项目的建成,将对拉萨市的听力障碍五保对象、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提供免费治疗,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可为全市各养老福利机构所有老人进行免费听力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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