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贡高等级公路即将通车试运行,为保障道路安全有序畅通,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泽贡高等级公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通行时间: 2017年12月8日15时整。
二、车辆时速:小型车辆最低时速60公里/小时,最高时速100公里/小时;载客汽车最低时速60 公里/小时,最高时速80公里/小时;轻型载货汽车最低时速60公里/小时,最高时速80公里/小时。
三、禁行车辆:禁止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拖拉机、履带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拖斗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中、大型货运车辆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通行。
四、沿线6处互通交叉的匝道出入口将暂时封闭,开放时间另行公告。
五、其他规定:
(一)禁止擅自安装、拆除、改动公路附属设施。
(二)禁止丢弃、抛散、擅自堆放物品、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倾倒垃圾。
(三)禁止非机动车、行人进入,禁止赶放家畜。
(四)禁止在紧急停车道以外停车、上下人员、装卸货物。
请广大司乘人员积极配合,严格遵守本公告内容,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的指挥管理。如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
山南市交通局:0893—7820425
山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0893—7824516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