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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贡高等级公路已实行流动测速

时间:2017-12-15

12月8日,泽贡高等级公路通车试运行。14日,记者从山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确保泽贡高等级公路安全有序畅通,12月11日起,泽贡高等级公路8个流动测速点位正式启用。

自泽贡高等级公路流动测速实行以来,已有超速50%以上的车辆被抓拍,车主将面临扣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泽贡高等级公路小型车辆最低时速60公里,最高时速100公里;载客汽车最低时速60公里,最高时速80公里;轻型载货汽车最低时速60公里,最高时速80公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超速10%以下,给予警告;超速10%-20%之间,记3分,罚款200元;超速20%-50%,记6分,罚款200元;超速50%以上,记12分,罚款2000元。请广大司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超速行驶。

另外,记者了解到,根据运行情况来看,部分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曾驶上泽贡高等级公路。由于泽贡高等级公路设计速度较快,车速较慢的车辆驶入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根据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12月7日发布的公告,泽贡高等级公路禁止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拖拉机、履带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拖斗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中、大型货运车辆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车辆通行;禁止非机动车、行人进入,禁止赶放家畜;禁止在紧急停车道以外停车、上下人员、装卸货物。请广大司乘人员严格遵守公告内容,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的指挥管理。(西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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