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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互联互通 西藏签发两万多张证明

时间:2017-12-20

今年6月11日,我区首张网络签发、与国家卫计委统计信息互联互通的出生医学证明在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诞生,标志着我区出生医学证明由单机版迈入了网络版在线签发。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卫计委妇幼处了解到,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互联互通实施半年来,我区共签发两万多张证明。

我区187家管理和助产机构可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出生后申领的第一个证件,故被形容为“人生第一证”。为实现全国范围内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发放、签发、监管的网络化管理,形成国家出生医学证明证件管理信息库和出生人口信息库,能够掌握国家印制下发的每张证件的流向和结局,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17年6月实现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今年6月11日,我区首张出生医学证明网络签发,标志着我区正式启动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互联互通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后,可实时掌握所有个案签发信息,随时掌握办理情况,实现有效监管和决策支持。最重要的是实现跨省、跨部门、跨系统的信息共享,可在新生儿落户过程中查验出生医学证明的真伪,打击伪造证件与贩卖儿童等不法行为。

自治区卫计委妇幼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6月正式实施该工作以来,半年里共签发2万多张证明。“目前我区共有187家管理和助产机构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覆盖全区七市(地)、74县(区)。实现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互联互通以后,我们通过实地督导、QQ群实时交流等多种方式来加强管理。”该负责人同时介绍,目前各地正在按照之前培训学习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操作手册开展工作。“我们将总结此项工作的一些问题,进一步梳理办证流程,出台管理办法。”

办理证件需手续齐全 证明要终身保管

记者了解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持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等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按照各地签发机构的办证时间办理。

因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实行计算机打印,且编号是唯一的,一旦发证,不能随意更改信息。办证前一定要如实提供新生儿、父母亲相关信息,尤其是要为宝宝取好名字。“如果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则需要提供委托书以及领证人的证件。如果不能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如果要换发或者有前后信息不一致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必要时还需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该负责人说。

此外,作为“人生第一证”,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终身保管,如因遗失、被盗、涂改损毁的,到辖区规定的补发单位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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