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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6家企业在广告违法检查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时间:2017-12-30

本网讯(拉珍 记者 赵越)为确保全市工商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双随机”抽查工作部署会议要求,近日,拉萨市工商局调研员巴桑带领拉萨市工商局商广科工作人员就商标广告类随机抽查内容赴柳梧工商分局、城中工商分局进行了实地检查指导。

检查工作中,拉萨市工商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商标违法行为3项,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等违法行为1项,广告违法行业1项,涉及法条有《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及《广告法》,抽查主体为柳梧工商分局和城中工商分局。

经过现场检查,涉及抽查任务的分局均严格按照实地核查的抽查方式开展工作,填写《市场主体现场核查记录表》。柳梧工商分局在广告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广告类企业共有16家。其中,6家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已将这6家企业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1家广告企业开展了广告承接业务,但制度不健全,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9家广告企业未开展广告经营业务,对其下达了《广告行政指导建议书》。

城中工商分局在商标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发现,抽查主体中无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人用药品及烟草制品)抽查主体有2户,均为人用药品的经营户,未发现未经核准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的情况;抽查对象中无烟草制品经营主体、无驰名商标企业;抽查对象中许可他人注册商标的经营主体有3户,未发现违法使用情况。

巴桑检查指导期间要求,一是分局监管执法人员要尽快理解政策精神、熟悉业务流程,快速适应“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抽查的履职要求;二是抽查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检查后续事宜处置和相关线索资料交接工作,做到抽查监管工作无缝对接;三是分局领导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总结问题及经验,及时总结推行实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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