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9日,自治区禁毒委办公室在拉萨召开全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现场推进会,会议传达了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重庆推进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一年多以来全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8·31”工程开展情况,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深入推进全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意见和措施。截至目前,全区共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56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40个。2017年,拉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89起。
全区已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40个
会上,自治区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年底自治区禁毒委员会部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安厅等11个部门制定印发的《西藏自治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思路,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截至目前,全区共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56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40个,通过新增公益性岗位编制或从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中调剂解决等方式配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职工作人员81名,各级财政部门投入131.8万元,责令社区戒毒98人,社区戒毒执行率61.9%;执行强制隔离戒毒48人,强戒执行率同比上升近2.4倍。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从无到有、从试点到推开,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自治区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将全面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五年规划,创新戒毒模式、压实工作责任、抓好措施落实,力争在2018年实现全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全覆盖,大幅提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管控率和戒断巩固率。
同时,会议要求,各市地各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着力解决“8·31”工程基层基础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为每个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配备专职社工,着力解决“8·31”工程专职社工配备不达标和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2017年拉萨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89起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实地观摩了拉萨市城关区扎细街道办事处及下辖雄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和公德林街道办事处及下辖拉鲁社区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
记者在拉萨市城关区扎细街道办事处看到,该社区专门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机制,建立吸毒人员管理档案。吸毒人员管理档案中,包括吸毒人员的姓名、年龄等基本信息,还详细记录了首次吸毒的时间地点以及每个月的尿检记录。
“纳入社区戒毒的吸毒人员都是刚染上毒瘾的,尚未对毒品形成依赖,我们将这类吸毒人员纳入社区戒毒的管理工作当中,每个月对其进行尿检、家访等。每个过程都要记录存档,从而达到戒毒、康复的目的。”扎细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说。扎细街道办事处还专门给吸毒人员建立了图书角,专门摆放禁毒法律法规、吸毒的危害等各方面的书籍,供社区吸毒人员学习。
参观期间,拉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禁毒支队不断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力度,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嚣张气焰。2017年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89起,其中做出社区戒毒决定40人,强制隔离戒毒24人,正在拉萨市执行社区戒毒8人。“我支队依照《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抓获的多名吸毒成瘾人员依法责令接受社区戒毒,出具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24小时内送达本人并签字画押,7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家属及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该负责人说。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拉萨市各县(区)禁毒委员会均已建立,已经设立禁毒办公室15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即“雪域阳光之家”14个。各机构严格按照“七有”标准进行设立,并开展各自辖区内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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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经验盘点
拉萨
2017年,拉萨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专(兼)职工作人员全部配齐,深入推进工作示范创建活动,戒毒康复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推开,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逐年提高。同时,就戒毒康复人员的心理辅导、医疗康复、就业帮扶打造信息化平台构建信息数据支撑引导的联动格局和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等重要工作,一是加大心理咨询室和戒毒康复医疗机构的建设,提升戒毒康复人员情绪管理和抗复吸能力,结合医疗机构免费的后续就诊和戒毒药物进行维持治疗;二是建立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机制,通过网格员实地走访,及时上报协调相关部门,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低保办理、困难救助,免费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就业服务等,做到就业一人、挽救一家、安宁一片的效果;三是发展社工、志愿者服务队伍规模,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加快禁毒戒毒社会工作专业化人才队伍的建设,并依照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发展禁毒社工队伍,促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专业化。
林芝
林芝市创新工作模式,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实现新突破,林芝市禁毒办统筹谋划,提前部署,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禁毒成员单位共同参与,于2016年8月15日,建成首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工作站并投入使用,该站已接收社区戒毒人员17名,其中,5名已变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2名因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被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达到90%以上。林芝市禁毒办印发了《关于设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管理工作站的通知》。截至目前,林芝市六县一区均已建立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阳光驿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已全面铺开。各县(区)也相应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林芝市财政局安排了专项资金35万元,用于建设巴宜区2个社区戒毒康社区复管理工作站,同时还专门划拨6万元用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管理工作。
林芝市禁毒办下发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深入社区进行督导检查,详细了解、掌握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哪些困难,及时协商予以解决,并对戒毒人员进行帮扶和救助。各成员单位到社区检查指导情况由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并由检查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共同签字,最大限度地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