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昌都1月7日电 2017年以来,司法局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职能,精心指导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成效明显。
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2017年以来,市司法局安排人员3批共计12人次深入县、乡(镇)、村(居),检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截至去年底,全市138个乡镇、1119个行政村和23个居委会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人民调解员7842人,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2017年以来,昌都市司法局严格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相继出台一系列文件, 基本落实了人民调解“六统一”的标准。同时,投入3万余元,对全市1369个各级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卷宗(藏汉双语)进行统一制作和发放。
调解质量进一步提升。截至2017年底,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960件,涉及当事人1.21万人,调解成功946件,调解成功率达98%;排查纠纷2229次,预防纠纷688件;达成口头协议650件、书面协议310件,有力维护了全市基层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