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农牧区医疗保障水平,去年,我区已实现参加新农合医保异地就医的农牧民在四川省跨省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和其它省份139家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后,出院时即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截至目前,我区成功实现4例农牧民患者跨省就医转诊结报服务,实际补偿比达65%,是全国卫生计生部门管理新农合省份中补偿比例最高的省份。而在区内跨市(地)就医方面,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日喀则市已首先实现农牧民群众在拉萨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优惠政策,该市在全区率先实现了区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即时结算全覆盖。
异地就医结报服务
让群众省时又省力
去年11月,来自昌都市洛隆县的次仁(化名)在西藏驻成都办事处医院享受了新农合异地就医结报服务。次仁在这家医院住院治疗,就医费用总额8321.43元,按照就医地报销范围、参合地报销比例计算,即时结报费用5380.96元,实际补偿比例近70%。这样一来,次仁只需支付不到3000元的费用。不仅不用垫付资金,也省去了往返于参合地报销此笔费用。
为切实提高农牧区医疗保障水平,缩短就医费用报销周期,切实解决农牧民群众资金周转困难问题,省去“跑腿报销”的时间和精力,自治区卫计委基层卫生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自治区卫计委制定《西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农牧区基本医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报试点工作方案》。参加新农合医保异地就医的农牧民在四川省跨省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和其它省份139家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后,出院时即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截至目前,我区成功实现4例农牧民患者跨省就医转诊结报服务,实际补偿比达65%,是全国卫生计生部门管理新农合省份中补偿比例最高的省份。”
采取签订协议等方式
日喀则率先实现区内异地结算
在区内跨市(地)就医即时结算方面,全区各市(地)通过采取签订协议等方式,逐步推行参合人群在市(地)级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费用即时结报。记者从日喀则市卫计委了解到,在自治区卫计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近日,该市广大农牧民群众在拉萨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优惠政策终于实现,这也标志着该市在全区率先实现了区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即时结算全覆盖。
日喀则市与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藏医院、西藏军区总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签订了《日喀则市农牧民患者跨地拉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施即时结算的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内容,2018年1月1日起日喀则市农牧民患者在自治区各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实施即时结算,即患者出院时只付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补偿部分由该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进行公对公转账。住院发生大额医疗费用患者出院后根据相关政策,申请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西藏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