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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奏响民族团结的时代凯歌

时间:2018-01-17

从“3·28”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到“民族团结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久久为功、有序开展。

从机关、学校、企业到社区、乡村、军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步步为营、稳扎稳打。

“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为我区民族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也体现了“重在平时、抓好平常,重在交心、以心换心”的民族工作理念。

加强创建领导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根本任务,根据各阶段的形势要求,及时研究、部署和推进全区民族工作。

吴英杰书记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把各族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凝聚起来。”

区党委主要领导担任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区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分管领导亲自带头、率先垂范,全区各级党政组织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中心工作去谋划和推动创建活动,为开展好创建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培育创建典型

全区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培养了一批民族团结工作的“排头兵”。目前,全区已有23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6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0家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拉萨市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也是全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标志着拉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自2012年以来,每年召开一次自治区级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大张旗鼓地评选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共表彰自治区级模范集体802个,模范个人1207人。

加大创建宣传

“3·28”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200余位各族各界人士齐聚拉萨市曲水县才纳乡四季吉祥村,畅谈“感党恩、促团结、谋发展”。

在“民族团结月”期间,各级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座谈、征文、文艺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

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示范单位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入脑入心,切实增强各民族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观念。

健全创建机制

为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区着力健全协调配合机制,重点放在监督检查和条件保障上。

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全区各级党政组织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列入监督检查的内容,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

健全条件保障机制。全区各级党政组织重视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经费投入,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费列入预算,努力提供相关的工作条件。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是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载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持久深入开展推动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为我区改革发展稳定汇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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