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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履职工作综述:为民履职 足音铿锵

时间:2018-01-18

日喀则市人大代表视察城区安全生产工作。

日喀则市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就易地搬迁工作进行调研。

日喀则市南木林县人大组织县人大代表视察县区在建项目。

日喀则市江孜县人大、政协联合对环境保护、重点项目进行视察。

日喀则市人大代表视察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日喀则市人大组织三级人大代表开展环境保护调研工作。

日喀则市昂仁县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城市建设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撤销日喀则地区设立地级日喀则市的重大决定和区党委的安排部署,2014年12月13日至17日,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顺利召开,选举产生了日喀则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日喀则市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研究制定《日喀则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经市委同意,确定了首批立法项目;

《日喀则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经2017年3月28日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批准,颁布实施,为规范日喀则市立法工作程序提供了有力遵循;

结合日喀则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际需要,依法作出设立日喀则市“民族团结进步日”的决定,将6月2日设定为日喀则市“民族团结进步日”;

目前,日喀则全市共建成“人大代表之家”211个、“代表小组”773个;

……

翻看五年来日喀则人大工作的记事簿,一个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展现了日喀则市人大工作在这五年中求真务实,踏实稳进的作风,更向世人展现了日喀则这个雪域高原新兴的城市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焕发出的蓬勃生机和活力。

五年来,无论是人大日喀则地区工委,还是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都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发展稳定大局,紧贴热点难点问题,开拓创新、主动作为,依法行使职权,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贯彻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维护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发挥了积极作用。

党的领导+自身建设

打造新时代履职筋骨

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放在日喀则人大工作的首位,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以党的方针政策指导人大工作实践,自觉把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把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作为工作重点,纳入监督、视察计划并实施推进,有力地推动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转移工作重心、调整工作计划,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换届选举工作上来,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氛围。先后组织60余人次深入各县区、乡镇,实地开展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了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新时代,需要新作为。这就需要不断推进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日喀则市人大系统始终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狠抓落实。

重学习,业务水平显著提高。依托理论中心组学习、举办培训班、参加学习考察、开展岗位练兵等方式,努力提高人大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坚持每年举办基层人大干部培训班,对基层人大干部,特别是新任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乡镇人大主席等进行集中培训,参训干部达200余人次;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县乡培训活动,讲授人大业务知识,传授工作经验,选派人数达20余人次;积极选派30余名人大干部、特别是基层人大干部前往深圳、厦门、珠海、成都等地参加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举办的培训活动,先后2次派人参加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积极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全国人大、自治区人大领导到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就人大业务工作等进行授课。

建制度,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借鉴自治区及其他兄弟省市人大常委会成功经验,结合日喀则市实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规章制度,研究制定了监督、代表相关工作制度、机关管理相关工作制度,使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转作风,机关党建全面加强;促规范,基层人大建设进一步加强。

立法+监督

履职足迹如此多彩

立法法修订后,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抓住赋予立法权的良好机遇,通过成立立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立法筹备工作方案,组建立法咨询专家组,组织人大干部及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赴山东、厦门等地参加立法培训,加强立法干部队伍建设等措施,积极争取立法权。

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决定,明确日喀则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从2016年3月1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这对年轻的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而言,是欢欣鼓舞、载入史册的一个决定。从此,日喀则市将拥有自己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为行使好立法权、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领导立法、人大主导立法的原则,结合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稳步推进立法工作。

——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注重顶层设计。结合立法工作的实际需要,研究制定了《日喀则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经市委同意,确定了首批立法项目;经2017年3月28日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批准,颁布实施《日喀则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为规范日喀则市立法工作程序提供了有力遵循;

——稳步推进立法工作。2016年11月30日《日喀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2017年9月27日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颁布实施;《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进一步修订完善;研究起草了《日喀则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和《日喀则市城乡规划条例》;

……

与此同时,日喀则人大的监督职能也在不断的创新和发展。

在人大日喀则工委工作的基础上,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宪法法律的有效实施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抓住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监督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围绕日喀则全市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题调研,积极开展高海拔地区基础教育调研、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服从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医疗卫生、冬虫夏草资源与管理、教育事业发展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有针对性地听取和审议了日喀则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旅游、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及时跟踪督办审议意见,督促有关工作扎实推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

而工作程序的规范,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使得日喀则人大履职工作有了保障。

围绕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相应决议、决定34项,切实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

——从日喀则市城市建设的现实和长远出发,依法作出了《关于日喀则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决定,明确了日喀则市今后20年城市总体规划;

——从市委“6677”总体发展战略的大局出发,结合日喀则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际需要,依法作出将6月2日设立为日喀则市“民族团结进步日”的决定,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通过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履职发言、向宪法宣誓等形式,不断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的程序和方法,确保了党委意图和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

依托“人大代表之家”

代表履职全年无休

代表履职如何,不少选民都不知情。

日喀则市康马县南尼乡乡人大代表洛桑说,建在群众身边的“人大代表之家”让村民对代表的工作有了新认识。“从以前个人反映选民意见,到‘人大代表之家’理直气壮地维护民权民利,基层人大代表不再为自身履职缺乏平台而困惑。前不久我们通过走访村民,提出修建农用滴灌站的建议,现在得到了落实。”

“本以为代表只在会上履职,原来闭会期间也会动真格。”现在已成为选民的普遍共识。

2015年4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日喀则市召开全区创建推广“人大代表之家”经验交流现场会,提出用2至3年的时间,在全区县区、乡镇和市区街道全部建成“人大代表之家”,把各级人大代表以代表小组为基本单位全部编入相应的“人大代表之家”并开展活动,使各级人大代表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与各族群众的“联络员”、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信息员”、服务各族群众的“贴心人”,在党委、政府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畅通民意的桥梁和纽带。

事实上,自2013年起,日喀则市便开始组织实施了“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全市实现了县乡有“人大代表之家”,村居有“代表小组”。全区创建推广“人大代表之家”现场会在日喀则的成功召开,更进一步促进了日喀则市“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

2017年4月,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18县区、54个乡镇、27个行政村,就“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推进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督促指导基层人大不断拓展“人大代表之家”功能建设,充分发挥“家”的阵地作用。

目前,日喀则全市211个“人大代表之家”和773个“代表小组”在代表履职行权、学习培训、联系群众,宣传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惠农惠寺政策,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大代表之家”的载体作用在日喀则得到了空前发挥。

而人大代表的主体地位也在日喀则人大履职的其它工作中持续发挥。

始终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精心组织代表视察,为代表履职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先后共邀请市一届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00余人次,区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500余人次,参加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120余人次。

代表意见建议也得到了督促办理。先后共270件意见建议转交有关部门,督促办理答复,并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重要意见建议办理答复集中视察活动。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切实提高了为代表服务的质量。

(本文图片均由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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