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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已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1924个

时间:2018-01-19

为大力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和美丽西藏建设,经各市(地)环境保护局初审、区环境保护厅复审及面向社会公示,近日,我区628个行政村、45个乡镇、3个县达到西藏自治区级生态村、乡镇、县的建设标准,获得“西藏自治区级生态村、乡镇、县”称号。目前,拉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已通过国家技术审查。

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2009年,自治区确定在拉萨、林芝、山南开展首批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试点工作。2011年,自治区级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申报、管理规定和工作报告编制规范制定完成,初步建立了生态创建标准和考评制度,标志着我区的生态创建工作全面铺开。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8年1月,我区有10个县、173个乡镇、1924个行政村获得‘西藏自治区级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称号。”通过大力开展生态创建工作,我区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初见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显著增强,社会各界生态文明观念逐步树立,为全面建设美丽西藏打下了坚实基础。

拉萨市坚持把“生态”作为立市之本,大力实施“环境立市”战略,在充分分析拉萨市环境保护状况基础上,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问计专家学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等有效举措,扎实推进生态创建工作。目前,拉萨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已通过国家技术审查。林芝市作为西藏生态创建的领头羊,坚持规划先行,不断完善顶层设计,颁布实施了一系列覆盖全市的规划、方案,明确了林芝市生态创建的路线图。同时,持续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将生态创建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做到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统筹调度、年末统一考核,有力地将路线图转化成施工图。截至目前,林芝市已率先完成自治区级生态创建工作,巴宜区成功命名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生态观念深入人心 基层群众自发参与

在生态创建中,我区营造了人人参与的浓厚生态环境保护氛围,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和形式,进一步增强了生态创建工作在社会各界中的关注度和认同度,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初步构建了全民共同参与生态创建的工作格局。

山南市扎囊县充分发挥“门前五包”责任机制、先进双联户工作机制和十星农户评比制度的优势,通过市—县—乡镇—村—农牧民群众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工作落实到人,将后期维护与成效巩固落实到基层农牧户家庭层面,切实形成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随着生态观念深入人心,基层农牧民群众也自发参与到生态保护创建工作中,拉萨市当雄县公塘乡甲根村、龙仁乡郭庆村和龙仁村的群众成立了民间环保组织,自愿保护阿热湿地。

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随着美丽西藏建设的不断深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最终目标是要依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出集时代之美、社会之美、生活之美、百姓之美、环境之美于一体的美丽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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