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8】2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已经由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等24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共选出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39名。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确认439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将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予以公布。
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