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共收到提案410件,立案404件,立案率达到98.5%,其中9件被确定为重点提案,未立案的6件作为委员来信交由相关单位参考。立案的404件提案中,A类(农牧林、水利、国土资源、生态环境、扶贫)共73件;B类(工业、交通、城乡建设、能源、通讯、安全生产、非公经济)共55件;C类(发改、财税、工商、经济、贸易、旅游、物价)共72件;D类(科教文卫体、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共88件;E类(政法、民政)共22件;F类(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共32件;G类(统战、民族、宗教)共44件;H类(纪检、宣传)共2件;I类(群团、藏语文、其他方面)共16件。目前,这些提案均已处理。
规范旅游消费土特产市场 启用西藏土特产生产地理标识
我区作为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自然条件特殊,造就了很多特有的物产,像虫草、松茸、藏红花、牦牛肉、藏香猪等,这些土特产深受广大游客青睐,既是旅游产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农牧民增收的主要渠道。
政协委员采守宽在提案中表示,旅游消费中土特产市场非常混乱,亟待规范。同时存在虚假产品、制假造假、胡乱定价、缺乏诚信等现象,致使我区土特产市场的公信力大打折扣。
为此,采守宽委员建议:切实提高规范旅游消费土特产市场对打造旅游品牌,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建立西藏旅游消费土特产市场产品规范,统一各项标准,统一价格参考区间,让游客放心消费,真正把西藏旅游的诚信建立起来;启用西藏土特产生产地理标识,便于产品质量和源头追溯,有效保护西藏土特产,提升西藏旅游市场公信力;强化品牌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监管,大力打造特色品牌,真正把西藏土特产市场做大做强做出效益,让土特产市场成为提高旅游收入的一个更好的增长点。
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促进土特产品体系健全发展
针对采守宽委员的提案,自治区旅发委2017年8月4日回复:根据《旅游法》、《西藏自治区旅游条例》以及国务院、国家旅游局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综合监管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对商品信息是否完善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是否有意增加购物环节,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经营者是否诚信经营等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进一步净化和规范了全区土特产市场。
为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土特产品,满足旅游购物者的多样化需求,充分展示和推介西藏丰富的旅游资源、文化艺术、民俗风情、城市形象,培育西藏旅游商品品牌,提升西藏旅游商品层次等,自治区旅发委举办了各类旅游商品大赛,给游客留下了深刻印象,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区土特产的知名度,促进了我区土特产品体系的健全和发展。
自治区旅发委还回复: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场监管治理工作。同时,将学习借鉴周边旅游大省市场治理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继续推进提案事项办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