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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知责奋进扬好帆

时间:2018-01-22

人大代表视察养鸡场孵化厂房。

人大代表视察奶牛养殖基地。

人大代表深入药品销售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人大代表在左贡县“人大代表之家”调研“代表之家”运行情况。

人大代表学习食用菌养殖。

人大代表视察旧城改造工程情况。

人大代表用自身体会讲述新旧西藏变化。

人大代表在医院调研。

人大代表在察雅县吉塘镇检查站开展交通执法检查。

肩负人民重托,承载历史使命。

五年来,特别是2014年昌都撤地设市以来,在昌都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准确把握昌都民主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权,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坚持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各项工作在新时期新征程取得新进展新成就。

一组组数据、一件件实事,折射出常委会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一项项代表活动、一份份代表建议,浇灌出昌都市人大常委会知责奋进的丰硕成果。

强执行

落实党的决策部署

无论是人大工委时期还是组建市人大常委会以后,昌都市人大系统始终坚持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观大势、谋大事,围绕中心强化执行开展各项工作。

五年来,昌都人大系统共召开人大工委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0余次,作出决议决定30余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0余人,颁布施行地方性法规1件,得到了昌都市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连续3年被评为业务先进单位。

深刻认识和把握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五年来,昌都人大系统着力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坚持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把坚持党的领导融入依法监督、地方立法、任免干部、作出决议决定等常委会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始终坚定不移把稳政治方向,昌都人大系统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党组班子政治站位、政治觉悟、政治能力的重要载体,与推进“群众路线”“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深化“五个认同”,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高度自信,转化为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

五年来,昌都人大系统始终把中央、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前提,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动,准确把握人大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自觉做到与市委同向、与“一府两院”同力、与人民群众同心、与人大代表同行。

强监督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协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督办昌都代表团提交自治区各次人代会的议案建议300余件。市人大常委会组建以来,督办市一届人大各次例会代表提交的议案建议350余件,代表满意率逐步提升,一系列重要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强化监督,是昌都市人大常委会的日常工作。

——强化经济运行监督。积极关注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特别是撤地设市后每年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督促政府正确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强改革、促支撑、惠民生、保稳定、防风险之间的关系,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完成好发展目标任务,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步伐。加强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并依法审查批准年度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促进政府依法理财,严格收支管理。

——强化法律监督。2012年至2014年年底,昌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11次。2014年底撤地设市后,按照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坚持把人大工作与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有机结合,重点组织开展涉及民生领域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跟踪检查30余次,保障法律法规正确贯彻落实,推动解决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和落实不到位、整改不积极等问题,推动了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强化工作监督。正确处理对政府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不断强化对政府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十三对关系”的监督,着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坚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围绕教育、新农村建设、社会就业、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旧城改造等重点民生工作,组织人大代表视察10余次,开展专项工作调研20余次,形成各类调研报告30余篇;特别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以来,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巡查调研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连续两年多次深入各县(区),就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群众现状进行调研,对扶贫攻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017年度,昌都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昌都市政府产业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产业扶贫工作调研和精准扶贫脱贫跟踪检查,对各级党委政府贯彻产业扶贫政策、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完善脱贫措施和工作机制、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健全脱贫标准和程序等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多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强保障

建设法治昌都和美丽昌都

2017年7月19日上午,昌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卡若区各教学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昌都市第二高级中学教工食堂、教师办公室,昌都市实验小学等教学点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并对教师工资、休假、医疗、住房和其他津贴补贴补助情况进行了检查。

这样的执法检查在过去的五年里屡见不鲜。在推进法治昌都的建设过程中,昌都市人大常委会不遗余力。

坚持科学发展理念,致力于保护昌都的碧水蓝天。每年,均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或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安排组织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宣传检查活动,是昌都市人大委员会的“必修课”,五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到昌都督查工作,昌都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迎接;着眼于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做法,听取审议昌都市政府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促进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保障美丽昌都建设,法治必须先行。五年来,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围绕“七城同创”战略,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立法权限,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编制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立了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条例、市容市貌管理条例、城镇绿化条例、旅游资源保护条例等5个重点立法项目;颁布实施昌都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昌都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为昌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法规支持;《昌都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经通过一审,《昌都市城乡规划条例》《昌都市城镇绿化条例》等正在调研论证和起草之中。

除人代会、常委会会议针对各项报告作出的决议外,2015年根据昌都市委部署和人民群众的意愿,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将三江茶马文化艺术节定为地方法定节日的议案》,作出了批准的决定,为弘扬昌都红色旅游文化、扩大昌都对外开放提供了法规依据。2017年,及时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促进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建设法治昌都提供保障。

同时,昌都市人大常委会还坚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督促市政府对政府规章进行清理规范,撤地设市以来先后依法对市政府出台的1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强服务

代表作用全面发挥

人大工作必须始终重视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强化服务保障,确保人大代表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

撤地设市以来,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系制度》《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市人大代表视察制度》《代表培训制度》,代表服务工作逐步规范,代表履职意识和主体作用发挥不断增强。

自全区创建“人大代表之家”活动以来,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高标准创建“人大代表之家”。所有的“人大代表之家”都坚持有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有工作制度、有公示栏、有召集人、有学习资料、有活动计划、有醒目牌子、有详细记载的“八有”标准,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创建资金822.61万元,于2016年底在全市创建完成代表之家和代表小组686个,基本实现了代表之家100%覆盖市、县、乡三级人大机关,在6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了代表小组。

各级代表之家结合实际开展“访民情、解民意”走访慰问活动,“联系一户贫困户、进行一次调研活动、提出一条增收建议、为贫困户办一件实事”的“四个一”活动,“比谁提出建议更科学、看谁质量高,比谁矛盾调处更及时、看谁效果好,比谁工作措施更得力、看谁进度快,比谁为民办事更扎实、看谁帮助多”的“四比四看”活动等,代表活动丰富多彩。

为了稳步提升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质量,每次人代会闭幕后,昌都市人大常委会都及时召开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将代表意见建议分类移交市政府督查室、交由有关部门办理。承办单位根据代表提出的问题,有条件的及时办理,条件不成熟的做好解释工作,保证代表意见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闭会期间,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定期向代表通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安排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常委会会议和各类座谈会、听证会、案件庭审等,并定期不定期为代表寄送有关资料,为代表履行职务特别是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保障。

强效能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要做好人大工作,就必须始终围绕完善代表大会、常委会、人大机关三个机制,不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五年来,昌都人大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明显加强。

五年来,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加强党建和廉政建设。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以强有力的措施保证人大机关和人大干部清正、清廉、清明。

昌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加强会议制度建设,各项会议制度逐步规范,坚持加强常委会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议事规则、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办法等12项制度,出台了《关于昌都市财政重大专项支出和重点项目资金审计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昌都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保障了常委会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为了加强人大制度宣传,昌都市人大常委会还创办了《昌都人大工作》内刊,指导县(区)人大创办月刊、季刊,强化各级人大之间的工作交流,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本文图片均由昌都市人大常委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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