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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

时间:2018-01-31

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

(2018年1月30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主席齐扎拉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五年我区发展稳定生态取得的重大成就,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政府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目标任务和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自治区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我区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补齐短板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确保国家安全和西藏长治久安、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生态环境良好、确保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会议号召,全区各族人民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开展反分裂斗争、坚定不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定不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西藏,谱写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西藏篇章而努力奋斗!

关于自治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西藏自治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西藏自治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西藏自治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西藏自治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自治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西藏自治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西藏自治区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同意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西藏自治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西藏自治区2018年本级预算。

关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洛桑江村主任受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我区社会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围绕发展稳定生态三件大事,正确处理和把握“十三对关系”,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法治西藏建设进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西藏,谱写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西藏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索达院长所作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我区社会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围绕发展稳定生态三件大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人民法院过硬队伍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西藏,谱写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西藏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培中检察长所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我区社会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围绕发展稳定生态三件大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人民检察院过硬队伍建设,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西藏,谱写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西藏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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