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拉萨2月1日讯(记者 周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自治区纪委通报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一起是那曲地区嘉黎县农牧局原局长次仁桑珠侵吞扶贫资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次仁桑珠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冒领、擅自截留等方式,将嘉黎县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扶持资金及乡村经济发展扶持项目资金共计30万元非法占为己有;在县农牧局物资采购及涉农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15万元。2017年8月,次仁桑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罢免县人大代表资格,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另一起是山南市扎囊县吉汝乡江果村原第一支部书记张彦雄挪用生态补偿资金和定向政策性补助资金等问题。2017年4月至5月,张彦雄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江果村生态补偿资金和定向政策性补助资金10.66万元供个人使用,其中7.44万元用于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张彦雄于组织审查前将挪用资金如数归还。2017年12月,张彦雄受到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责任,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通报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各级党委、政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组织领导、研究部署、督促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的监督检查。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加大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监督检查。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关键少数,聚焦作风问题,严肃整治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要加大问责力度,对不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以及对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