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上西藏没有任何特殊性,惩治腐败力度不减、“零容忍”态度不变,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坚决铲除腐败这个最致命的“污染源”,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一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722件,同比增长78%;处置问题线索2857件,同比增长62.4%;立案784件,同比增长21%;结案786件,同比增长62%;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95人,同比增长55%,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8人,同比增长15.2%。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深化,根本目的是防微杜渐、抓早抓小,严防违纪滑向违法。
过去的一年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163人、占处理总数的67.5%;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776人、占处理总数的24.2%;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11人、占处理总数的6.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3人、占处理总数的1.7%,“四种形态”结构不断趋于合理,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要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促进标本兼治。”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拥军多次强调。
自治区纪委坚持“治病于初萌,防患于未然”,着力在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映的及时让本人作出说明,全年谈话函询人次同比增长10%;对有轻微违纪问题但不需要作出纪律处分的59名党员领导干部发函,让党委(党组)书记督促其在民主生活会上把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谈话函询过的,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对隐瞒事实、欺骗组织,边谈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对如实说明情况且所反映问题不实的予以采信并了结,及时反馈本人及其所在党组织,使其放下思想包袱。
“我有一些问题向组织交代……”2017年5月9日,一名厅级领导干部心怀忐忑地敲开了自治区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的门,如实向组织说明了指使他人套取专项经费,并将其中一部分据为己有的相关问题。在审查中,自治区纪委综合考虑该同志的违纪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鉴于其积极配合组织审查、主动如实交代违纪问题以及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合理转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予其党内轻处分。
从“徘徊忐忑”到“主动交代”,折射出该同志对自己违纪问题的深刻反省,体现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政策感召力。
树牢人民立场,强化不敢腐震慑
民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群众对反腐现象深恶痛绝。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工作的重要标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不断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自治区纪委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中谋划部署推进,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督导检查,主要领导带头深入深度贫困地区开展督导调研、传导责任压力;班子成员带队深入部分地市及县乡,不打招呼、直插基层、走村入户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在乡镇、村居设置专门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加强与巡视机构、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建立区市县三级督办工作台账,对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对账销号、限期办结;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案情复杂的由自治区纪委直查直办。一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71件,立案4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4人,组织处理3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0起85人。
相比远在天边的“老虎”,人民群众对身边的“蝇贪”感受更加深切。自治区纪委始终把严惩基层“微腐败”作为重要任务,召开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压紧压实县乡党委、纪委责任,对重要问题线索重点督办。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教育、医疗、低保、住房、养老等领域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一年来,共立案181件,结案13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7人,其中处分乡科级党员干部109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58人,组织处理47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
开展反腐败追逃追赃是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重要一环。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自治区纪委加大反腐败追逃追赃力度,坚持防逃追逃两手抓,加强与组织、外事、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突破重点个案,成功追回4名出逃人员,中央追逃办备案的6名外逃党员干部全部归案。
夯实基础工作,推动执纪审查规范化
全面从严治党纪委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自治区纪委坚持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到执纪审查全过程,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实践中的成熟经验总结提炼固化为制度,制定出台各类规章制度、内部业务流程共计83项,确保执纪审查工作严格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开展。
改进执纪审查方式,制定《问题线索办理流程图》,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办理等关键环节工作流程,下发《关于各地市纪委向自治区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工作的意见》,强化对下级纪委问题线索的管理,防止线索失控、案源流失;制定《自治区纪委机关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受理范围及办理程序规定》,全面掌握区管干部“森林”情况,为把好选人用人关打下基础;修订《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全面评价执纪审查工作,提升执纪审查质量。
没有安全就没有执纪审查。自治区纪委牢牢守住执纪审查安全底线,开展监督执纪廉政风险防控、执纪审查安全管理和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专项调研和督导检查,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走读式”谈话相关规定,实行备案制度,规范谈话对象交接程序,谈话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明审查纪律,实行执纪审查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执纪审查安全责任书;加强对涉案款物的管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坚持一案一核,持续规范涉案款物暂扣、移交、保管、处置等环节工作;建成并启用西藏自治区纪委执纪审查基地,严格使用审查措施,实现执纪审查零事故。
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决不能半途而废、功亏一篑。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始终保持冷静清醒、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一以贯之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营造和维护好雪域高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