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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发放执行案款1028万元

时间:2018-02-08

记者 张雪芳 摄

本网讯(记者 张雪芳)2月7日,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2018年首次执行案款发放大会。大会现场通过转账、发放现金等方式,集中发放执行案款1028万元,切实维护了18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巴桑同志主持召开此次案款发放大会,根据大会实施细则,执行干警现场逐一核对当事人信息,办理领款手续,整个发放过程有条不紊。

据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达瓦次仁介绍,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以2018年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及“雪域飓风行动”为契机,在上级领导的指导和堆龙德庆区委、区政府、区政法委的大力协调下,果断出击、迅速执行。在春节、藏历新年到来之际,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为18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1028万元,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46件,审执结2415件,同比分别上升33.90%、28.18%,结案率91.27%,结案标的5.59亿元。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上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工作部署,以拉萨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的“雪域飓风”执行专项活动为契机,共受理执行案件821件,执结706件,执结率85.99%,执结标的1.48亿元。召开集中发放执行案款会16次,发放案款7528万余元。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主动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对44名“老赖”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网上布控,依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6例,拘留14人次、罚款14.37万元,对8人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信贷、招投标、出入境等信用惩戒措施,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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